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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对不实信访举报进行澄清反馈:为干事者“撑腰” 向诬告者“亮剑”

2018-12-15 09:1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15日消息(记者李健飞 玉溪台李绍明 赵健敏)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一直以来都充当着群众反馈发声的渠道。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通过编造虚假线索,假借信访举报来实行打击报复与诬告陷害。

  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指出,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此后,多地都对不实信访举报进行了澄清反馈。

  12月14日,云南省玉溪市纪委监委经过调查,首次以“澄清反馈会”的形式,给受到不实举报的两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面对面”的反馈,对失实举报予以澄清。

  “市纪委监委能够迅速地为我澄清证明,很是感谢和感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精神,更加勤政廉政、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反馈会上,玉溪市供销社副主任喻学超难掩内心的激动。2018年3月28日,该市纪委监委接到了群众举报,反映市供销社副主任喻学超2004年7月任通海县里山乡党委书记期间,向餐馆索要3.5万元餐饮发票报销贪污的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该举报线索失实。经市纪委监委书记、主任专题会研究,决定对上述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并予以澄清。

  当天,还对反映红塔区副区长王红违反工作纪律,私自安排将担保公司亏损的钱在账上处理,私自操作将省外国有资产贱卖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澄清。红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解永辉表示:“市纪委监委做的这个事情,我觉得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也是对我们干部的关心和厚爱,也是名正言顺地为我们干部澄清问题的态度,对敢于干事的干部来说,今后有重要的意义。”

  玉溪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金家辉认为,此举利于解决问题,保护干部:“在现在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做的大量工作都是保护工作,所以澄清也是一种保护,在查处中有问题的进行适当处理也是一种保护,防止小问题转化成大问题。”

  玉溪市红塔区常务副区长李永聪说,对举报失实问题进行澄清反馈,可以态度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金家辉表示,今后将利用各种场合,各种适当的时机,对反映失实的各种情况进行反馈。

  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的不只有云南省玉溪市。今年下半年,郑州、洛阳、濮阳、鹤壁、驻马店等河南多地纪委监察委公开出面澄清不实信访举报。其中,十月底,郑州市纪委监察委通报的两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典型问题,均是因为泄私愤或为达到个人目的故意捏造事实。

  今年4月,郑东新区岗赵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峰因为与该村原村主任常根海有个人矛盾,就伙同他人诬告陷害常根海,称常根海敲诈勒索、侵占岗赵集贸市场租金41万元。今年5月,金水区丰庆路办事处陈砦村党员陈峰由于对该村党支部干部不满,捏造、诬告该村党支部干部大肆拉票贿选。经调查,这些举报情况均不属实。

  郑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葛震远也表示,这么做可以为干事情的党员干部撑腰。

  此外,四川省、山东省、浙江省等多地也开展了对于不实信访举报的澄清工作。据报道,截至今年11月中旬,仅仅是浙江省永康市这一个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就一共澄清了不实信访举报272件。

  一方面,越来越多清白的干部得到了正名;另一方面,进行不实信访举报的诬告人也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罚。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滥用信访权利的诬告人将承担包括民事、行政与刑事法律在内的法律责任。

  朱巍说,根据国务院的《信访条例》,信访人一旦去捏造、歪曲事实,去诬告陷害他人,如果构成犯罪的,按照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去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程度还达不到构成犯罪的,也要由公安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来进行处罚。如果以信访为目的去构陷别人人格的,有民事法律按照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去维护被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一旦错误地滥用信访的权利,等待错误信访人的是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在内的法律责任。

  对于不实信访举报的澄清,不仅维护了被诬告者的清白,还保护了整个社会干事、创业的氛围与积极性,保护了信访制度本身。朱巍表示,这些澄清不实信访的行动明确了信访制度绝不会成为诬告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信访制度是中国社会公民意见表达的一个重要渠道,同时它也是纠正行政错误和司法错误的一个重要渠道。但是信访制度并不是让别人去肆意地诬告,去违反法律、没有底线地侵害别人人格,以诬陷他人为目的的诬告。所以这次信访澄清也明确了一点,信访制度是为那些真的有信访意愿的人和依法信访的人准备的,而不是给那些滥用信访制度去达到私利,甚至是违反法律达到私利的这样的人准备的。

编辑: 杨璇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