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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案件审理过程日趋透明

2018-12-11 07:1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1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官司打到法院,最着急的是当事人,千方百计托关系,就想打听案件进展如何?近年来,人民法院主动、及时、同步公开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一系列司法公开举措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现象,有效提升了案件审理过程的透明度,对于保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促进法官严格规范办案,提升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提升司法公信力,意义重大。司法公开水平到底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司法公开评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昨天发布报告。

  热点一、案件进展如何不用到处打听了,判的公不公平裁判文书网上见

  “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指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共评估了全国128家法院,最高法开通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作为全国统一的公开平台,避免了平台分散造成的查询不便、标准不一,影响公开质量等弊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研究员分析称:“所有的法院必须要发布机构信息、指南、名录、开庭公告等信息,而且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广大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最为关心的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从9月1日起,全国所有的法院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向当事人提供服务,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以前很多的律师跟我们说,听说某个省建了一个律师服务平台、当事人服务平台,但是进去查不着信息,网站不好用。现在到这个统一的平台,都可以来查了!”

  裁判文书公开对160家法院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结案的总计924859件案件的文书上网情况进行了跟踪分析,截至2018年10月24日,有19家法院的案件上网率超过80%。有129家法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不上网裁判文书的案件号、案由等信息项,占84.63%。不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及时。

  吕艳滨介绍,有很多文书当天作出当天即上网,这体现了现在裁判文书上网信息化保障的长项,331件文书作出当天即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涉及41家法院;2021件文书作出第二天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

  最高法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亮介绍,第三方评估有一定的时间差。2018年,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又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他介绍,裁判文书访问量已经突破了200亿,文书超过了5000万篇,庭审公开从2016年底运行至今,访问量超过136亿,庭审直播已经超过了200万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9月,完成了对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的改造,自9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部在办案件的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将通过这样一个网站,通过短信、微信等渠道,向全部在办案件的当事人和律师公开流程节点信息!

  热点二、司法公开存在哪些问题?法院将如何改进?

  评估报告指出,部分法院存在大量信息未发布在平台上、录入信息不准、信息质量不高、裁判文书不上网审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吕艳滨用一些网络页面截图一一指出:“流程信息公开,我们面对的社会公众和一般当事人,他来看这些信息,就是希望知道‘我该怎么打官司,我的官司现在打到什么程度了’,结果这家法院,在法院简介里讲了很多风土人情,这显然就是定位不准。”

  评估发现有344个案件的裁判文书上网后被撤回,虽然相对于92万个案件的文书量是“九牛一毛”,但报告指出,规范问题不容忽视。

  吕艳滨指出,文书是法院代表国家制作出来的正式公文,它关系到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的时候一个文书不规范,被公众质疑了,可能会引发严重的舆情,影响公信力,所以文书的制作应当更加严密规范。有的文书撤回后没有再经过修改、补充再上传至互联网,这就说明还有提升的空间。

  对于这些问题,最高法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亮表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将始终坚持服务当事人、服务诉讼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社会公众的工作定位,宣传推广好微信服务号和小程序,用足用好统一平台的电子送达功能。确保裁判文书及时准确公开,依法妥善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裁判文书公开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大的跨越和发展。

  热点三、司法公开覆盖面越来越大,是压力还是动力?   

  最高法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提出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机制体系,优化升级司法公开平台载体,大幅提升司法公开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进建设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分析:“有了一个比较好用的平台,法官们或者辅助人们也都适应了,它不是一个负担,而是帮助审判更有效率,也帮助风险的降低,以及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这个不仅是在一般的层面上,而且在个体的层面上也能够享受这种科技发展的红利。”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认为,公开倒逼专业、发挥监督、推进廉洁、促进公正。周强院长说得好,“公开的范围越大、程度越深,可能公众提出的问题就越多。要利用倒逼机制,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公开是公正的标配,公开是公正的必备,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看得见的公平和正义”。

编辑: 任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