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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汽车诉长城汽车商业诋毁要求道歉 法院已受理

2018-11-08 07:5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8日消息(记者钱成 满朝旭)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关于汽车行业雇佣网络水军抹黑同行的事件持续发酵。就在前天(6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商业诋毁纠纷为由,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目前,北京海淀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的信息显示,2018年10月18日,一位号称“吉利公关部经理”的用户在今日头条上发布了一则微信群信息的截屏,根据截屏内容,这个微信群的名称为“吉利汽车公关分群5”,内容是要求相关人员注册账号,攻击包括长城汽车在内的国产汽车。

  当晚,吉利汽车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题为“假的不能再假,造谣者必受法律严惩!”的声明,对冒用“吉利汽车公关部经理”名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了严厉谴责。

  同一天,长城汽车也在一个分公司的官方新浪微博上发布声明,称“吉利汽车虽对此事进行了官方声明,但某品牌拥有海量水军是不争的事实,专门抹黑所有民族自主品牌、粉饰自己、表里不一。”

  吉利方面认为,长城汽车发布具有明显误导性的微博信息,严重损害了吉利汽车的商业信誉和商品的声誉,已经构成了对吉利汽车的商业诋毁,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吉利方面提到的商业诋毁行为,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认为这其实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他说:“商业诋毁,一般我们讲的就是对于这个商家的商业行为或者商业声誉给出负面的评价,而且这个负面的评价可能是无中生有的、并没有根据的。一般来讲,我们会认为这是属于一种侵犯商誉权的行为,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岳屾山表示,如果是竞争对手采取类似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或者指使他人采取此类行为,被损害的一方可以主张对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一般表现在停止损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等,包括如果因此给受害的这一方造成了财产损失,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此次的“吉利”起诉“长城”的事件,岳屾山认为,吉利方面要证明长城汽车确实存在商业诋毁的行为并非易事。

  岳屾山分析:“构成商业诋毁,首先,起诉的一方要证明对方是实施了或者指使他人实施了这种无中生有的诋毁行为,要举出证据才可以。如果没有证据,那可能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目前,这位自称是“吉利公关部经理”并且在网上发布截图信息的嫌疑人已经被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而就吉利诉长城商业诋毁一案,记者联系到了吉利汽车集团副总裁杨学良,他表示,吉利方面愿意看到中国品牌团结协作,以建设性的态度积极沟通,推动行业进步,为用户创造价值。

  另一方明,记者也联系了长城汽车相关工作人员,但对方表示,长城汽车暂时不对此事回应。

  资深汽车媒体人茄海涛透露:“很多汽车品牌的营销部门的压力非常大,在这种重压之下,他们就会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这些汽车品牌豢养的水军一般有两种方式,第一就是攻击竞争对手的产品,比如说油耗高、故障率高等等。另外一方面是洗白自己,他们伪装成车主,然后说这个品牌的车使用起来如何省油、如何好开,然后服务各种好。”

  针对汽车行业“黑水军”现象,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日前发表郑重声明,号召行业企业共同维护中国品牌汽车形象。共同谴责黑媒体、黑水军刻意抹黑中国品牌形象的恶劣行为,并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坚决打击“黑水军”现象。

  在此也提醒所有的汽车企业,请把“互相攻击”的精力投入到研发和提升服务水平上,别通过旁门左道诋毁别人的产品,也不要使用非法手段夸大自己的产品,只有诚实守信,车才能跑的安全、久远。

编辑: 李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