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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出台 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018-09-26 07:2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26日消息(记者李思默)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出的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对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政府效能提升,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有什么作用?《意见》如何体现全面实施?为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意见》又提出了哪些措施?

  预算是政府活动和宏观政策的集中反映,也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有效手段。一个国家政府的治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预算管理水平。预算绩效是衡量政府绩效的主要指标,本质上反映的是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绩效。

  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郝磊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预算法规定,近年来财政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大力推动绩效管理措施落地,中央财政已经初步构建起以项目支出为主的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不断延伸和拓展。但总体看,现行预算绩效管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郝磊介绍,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尚未覆盖所有财政资金,一些领域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追责问责机制不健全,绩效管理对中央部门和地方预算的约束力不足;地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展不均衡。

  郝磊表示,为解决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他解释,一是全方位。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形成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方位绩效管理格局。二是全过程。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环节,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三是全覆盖。将绩效管理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旭涛指出,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个维度推动绩效管理全面实施是《意见》的一大亮点。“首先预算绩效管理的试点最早是从项目开始,属于微观层面上、技术层面上,这次全方位的格局就是从各级政府的角度,包括其所属的工作部门和单位,再包括具体的政策和项目,构建出从政府到部门一直到政策和项目的全方位格局;第二个是全过程的链条,这个链条也符合现在绩效管理的基本规律,就是形成一个闭环;全覆盖体系的突出特点就是覆盖了基本上所有的政府预算,实际上就是避免跑冒漏滴的问题。”

  郝磊指出,绩效管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加强制度建设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意见》明确,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使预算绩效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王泽彩表示,《意见》强调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和地方财政运行评价,将为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提供决策依据。《意见》要求,强化事前绩效目标设置,事中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事后开展绩效目标评价、评价结果公开和应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形成了一个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全过程植入“绩效”二字,构建了一个“闭环性、穿透式”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体系。特别是强调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和地方财政运行评价,预期将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为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提供决策依据。

  此外,《意见》还强调,有效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作用是此次改革成功实施的关键。郝磊介绍,《意见》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提出权责对等原则,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调动其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意见》强调压实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主体责任,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发挥审计机关职能作用,加强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促使资金使用单位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

  王泽彩认为,《意见》中提出的“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将端正决策者“当家理财”政绩观,增强其使命感、责任感。《意见》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特别强调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将进一步“倒逼”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牢固树“绩效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同时,要求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转移支付等“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将充分调动地方和预算部门积极性。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郝磊表示,此次《意见》出台,标志着历经十几年探索和推动,全面实施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正式确立。财政部将加强制度建设,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近期重点是抓紧细化具体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会同有关各部门各地方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意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编辑: 杨璇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