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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专家:给企业吃了“定心丸”

2018-09-08 09:1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8日消息(记者王逸群)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对社会关注的社保费征收、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创投基金税负等予以明确。会议指出,要落实新修订的个税法配套措施,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

  这每一项举措,都深刻关切到百姓的“钱袋子”和企业的发展。那么,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出的信号,应该如何解读?

  今年7月下旬,《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出台。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近段时间,有不少声音提出,此项改革实施后会增加企业负担。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解释,目前不少企业按照最低标准给员工缴纳社保费或者调低社保缴费基数的情况,导致了缴费基数不实的问题。改革后征管强度加大,企业负担加重的担忧不无道理。她说,税务部门有每个企业报税的底层数据,通过比对,缴费基数坐实后,如果企业人数不变、社保费率不下降,那么企业的缴费总额可能就会增加。

  此次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会议要求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全国政协常委、财税专家张连起表示,这是稳定实体经济发展预期的重要举措,相当于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的信号,就是稳预期、顺民心、得民意,不能让改革给企业负担加重。

  据介绍,作为供给侧改革“降成本”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国从2015年起陆续推出的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这一政策,目前失业保险费率已经四连降,但是其他险种却几乎没有下降。因此,如果未来要维持企业负担不增加,相应的缴费率就必须得降低。张盈华预期,最快明年税务启动征收社保费后,降低社保费率的新政也将出台。

  那么,各项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不同类型、规模的企业所受影响又有何不同?多位接受采访的分析人士指出: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技术创新型企业以及此前通过做小税基和偷逃税费的企业,将面临较大压力。

  张盈华指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各地也要灵活处理设置“缓冲区”,给企业一定的“消化”时间。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另一个焦点,就是明确抓紧制定个税法配套举措,进一步为群众减负。具体来说包括要明确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让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此前表示,本着便于操作的原则,初步考虑对专项附加扣除设置一定限额或定额标准。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认为,加上专项附加扣除后,实际的“起征点”肯定要超过5000元。“这6项专项扣除,通常每个人也就占到两三项。与目前3500元‘一刀切’的起征点相比,百姓的免税部分还是大大增加的。”

  朱青表示,10月1日起实行新的“起征点”和新税率表后,即使不算上专项附加扣除,百姓也能减轻不小税负的压力,很多人会不纳税或者少纳税。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就是要让老百姓腰包鼓起来。

  另外,近段时间,有关创投基金合伙人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成为舆论焦点。

  为促进创业创新,此次会议决定,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业内人士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对此类基金的相关征税方式给出明朗的政策,有利于鼓励民间投资,使其能够向实体经济多输血,推动创业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

编辑: 赵亚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