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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不甘心奔驰被法院扣押开走 男子上高速逼停警车造成追尾

2018-07-19 08:2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京7月19日消息(记者白杰戈 张国亮)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法院判决执行难是一个老话题。而半年多前,宁洛高速南京绕城段发生的一幕,连经验丰富的执行人员也是第一次遇到:几名男子为了抗拒执行,在高速公路上追逐逼停警车,造成追尾和拥堵。

  值得注意的是,这几名男子并不是被执行人,涉事车辆是被执行人以不被法律认可的方式转卖给他们的。这起罕见的抗拒执行背后揭示出哪些问题?

追车男子在高速公路上被控制(法院执法记录仪视频截图)

  2017年11月9日,浙江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跨省执行,在江苏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的协助下,到鼓楼区的一家汽车维修中心扣押了一辆涉案奔驰车。执法记录仪留下的视频显示,他们在这辆车的尾部贴上封条。

  上午11点,三辆警车前后押送这辆涉案的奔驰车,从南京市区开上绕城高速。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帆介绍:“当时是南京的一辆警车开道,扣押的车是第二辆,我的警车是第三辆,后面还有一辆南京的警车,总共三辆警车护送这辆被扣押的车上高速公路。”

  在高速公路上开了没多远,张帆发现有一辆别克车跟上来,“我觉得不正常,就要求警车全部拉响警笛。”

  这辆别克车在高速公路上穿插跟随,一度超越被扣押的奔驰车,被绕开之后又再次追上前。别克逼停了奔驰,张帆所在的警车与奔驰追尾。高速公路上的追逐就此停下。别克车上其中一名男子拉开车门,坐到被扣押奔驰车的副驾驶位置。面对执法人员,他们反复强调,奔驰车是自己花钱买的,不能被扣走。

  南京绕城高速这段路是宁洛高速的一部分,当时正值繁忙时段,受事件影响,后方车流拥堵三公里,半小时后恢复。

  张帆表示,事后公安侦查人员到现场查看后说,此路段车流量较大,若连环追尾,不可想象。这是危害公共安全。

  张帆介绍,他在法院从事执行工作近二十年,这种抗拒执行的方式是第一次见。而在事发前一天晚上,执法人员在南京雨花台区找到这辆涉案的奔驰车,当事人就已经表示不配合,并且在第二天上午把车送到鼓楼区的一家维修中心,将车上的发动机编号磨损,试图逃避执行。执法人员设法找到这辆车并扣走之后,当事人接到维修中心的通知,又驱车追赶。

  张帆说,追车男子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触犯刑法,“他认为车子被扣,追上去拿回来就行。”

  今年5月7日,半年前开车在高速公路上逼停警车、试图夺回被扣押车辆的三人,以及安排他们追车并在追尾后赶到现场的张某,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两年十个月。

  法官宣判:被告人在高速公路上逼停执法车队,导致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其行为不仅是对司法秩序的破坏和对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挑衅,更危及公共安全……

  涉案奔驰车原本是在一起合同纠纷案的被告名下,因为被告没有履行归还原告22万多元的判决,这辆车需要被扣押。而实际控制这辆车,并且抗拒执行、安排手下追车的张某并不属于被执行人,只是第三方——协助义务人。张帆介绍:“法律规定,协助义务人拒绝履行协助法院执行的义务,也构成犯罪。但他们法治意识淡薄,对法律的理解是一知半解,不知道这种行为构成犯罪,认为‘这是我的东西,我的物权大于你的债权’,‘我出过钱的东西你拿不去的,我要抢回来的’。”

  按照法律程序,张某原本可以在涉案车辆拍卖之后,获得返还拍卖价高于执行标的的部分,也可与执行的申请人(合同纠纷案的原告)协商,获取补偿。但是在高速公路上逼停警车抗拒执行,不但车被收走,拿不到补偿,还面临有期徒刑。张帆认为,这说明相关的法制宣传还需要加强,“四个人判刑影响四个家庭,承办法官、法院也不希望他们被判刑,对他们的家庭和社会都没有好处。”

  对于各地法院的执行人员而言,多多少少都有遭遇暴力抗拒执行的经历。杭州市上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军还记得多年前的一次执行:“当时去一个厂里搜查财务室,发现很多汇票、本票,价值大概200多万。我们搜查、扣押相关财产后上车,还没出厂门,厂门就关上了,几百名员工围在厂门口不让走。执行人员的车也被砸坏了,那些员工把我们从车上拖下来,将扣押财产全部抢回去。直到上级法院和公安机关赶到现场才解决此事。事后对这些涉嫌暴力抗法的人员都进行了处罚。”

  异地执行也曾经是一道难题。李军说,以前地方保护主义也导致执行难,“执行人员去外地,当地法院不配合执行,或者到工矿企业他们不理解,然后抗拒执行、阻碍执行,裤子拉破、衣服拉破的情况都存在。”

  目前,各地法院正在逐步建立联动、协同执行的机制。张帆说:“如果没有南京鼓楼区法院的配合,这辆车肯定拿不回来。现在法院有异地协作机制,这个机制发挥了作用。”

编辑: 周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