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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发布《2017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13个区政府出现败诉案件

2018-07-06 08:2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6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北京四中院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集中管辖审理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昨天(5日)发布的《2017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显示,2017年法院进入审理程序的一审行政案件达1544件,房屋土地征收拆迁腾退等涉民生案件占比持续攀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占当年新收案件总数的27%,在各类案件中跃居第一。此类案件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政府强拆违法?行政诉讼如何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法院以数据、案例、微电影还原案情的方式进行了诠释。

  北京四中院首次采用微电影方式诠释典型案例,电影名称《向法官的蓝天使命》,还原了北京房山区政府被水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撤回企业停产关闭通知案。此案事关大气污染防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决策部署,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然而,作为北京最大的民营水泥生产企业,必然要维护自身的财产权益、职工利益。诉讼之初双方争议很大,无法调和。法院在坚持自愿、合法原则和确保信息对称的前提下,积极为双方沟通协商搭建平台。

  法官表示,尽管水泥厂面临诸多困难,但是为了子孙的长久幸福,一定要克服困难,整治好环境。区政府执行国家政策,既要严格,又不能“一刀切”,要切实保护好工厂和工友们的合法权益,找到最适合的解决方案。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政府对企业损失作出适当补偿,对工人进行安置,水泥厂主动申请撤回起诉。2017年,这类原告主动申请撤诉的案件达到269件,是2016年的近3倍,行政诉讼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作用彰显。

  北京四中院副院长程琥介绍,2017年,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有76件,占17.6%,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有13个区政府出现败诉案件,其中直管公房管理类案件占比最大,达到28.9%;其余依次为行政复议、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强制、信息公开、土地管理、征收拆迁类案件。

  典型案例中,强拆引发的诉讼格外引人关注。一家研究所的房屋被纳入门头沟区政府决定征收范围,2014年5月,连同机器设备被强制拆除,研究所起诉门头沟区政府,区政府表示与自己无关。法院如何认定?

  北京四中院行政庭庭长陈良刚分析,原告主张被告系强拆其房屋的实施主体,并提交了强拆的视频录像资料等证据,已经尽到了初步的证明义务。上述证据均指向被告组织实施了拆除行为,如果被告予以否认,应当积极提交证据予以反驳。现被告仅陈述没有实施原告所称的拆除行为,但是怠于提交证据支持其主张,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据此认定被告实施了原告所称的强拆行为,并判决确认该行为违法。

  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后,当事人所受的损失如何计算?又如何举证?在郑某诉北京海淀区政府行政赔偿案中,法院给出了审判原则。

  陈良刚表示,裁判要旨在于,在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但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就损害情况举证的,由被告就损害情况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的损失因客观原因无法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的主张和在案证据,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生活常识等,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程琥进一步分析,行政机关因作出的行政行为不合法或未依法履行行政职责而败诉的案件占比较大,其中因事实认定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导致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有46件,占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有的行政机关不注重吸取败诉教训,不及时规范行政行为和完善制度机制,有时导致同类违法问题反复出现。

  北京四中院还向16区政府分别发送司法审查分报告,以切实发挥个性化“法治体检表”的作用。

编辑: 周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