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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王灿发:中国的环境法还要保护全球的环境

2018-06-07 08:19:00来源:央广网

  编者按:1978年,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征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从农村到城市,从试点到推广,从经济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40年众志成城,40年砥砺奋进,40年春风化雨,中国人民用双手书写了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壮丽史诗。”

  在这场深刻改变中国、深刻影响世界的伟大变革中,有多少波澜壮阔的征程,有多少值得铭记的时刻?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踏着改革开放40周年的历史轨迹,寻访到很多重大历史事件的亲历者,记录他们的回忆、他们的思考、他们的展望。

  回望历史,是为了汲取继续前行的力量。中国之声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报道《见证》,今天推出《王灿发:中国的环境法还要保护全球的环境》。

  央广网北京6月7日消息(记者徐菁)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王灿发,1958年8月生,祖籍山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环境律师。他第一个在全国建立起民间环境维权法律帮助组织——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第一个开通全国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热线。他参与了中国大多数与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改,是中国环境立法的积极促进者。

  1978年,20岁的大队会计王灿发考上大学,离开故乡的村庄。他的第一志愿是法律。在他看来,法律在农村很有权威。比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在农村就很有权威,他也想到公检法部门为平民百姓主持正义。他说,第一个志愿报的是吉林大学法律系,第二个志愿报的是西南政法学院,前两个志愿都是学法律。

  追求公平正义,是王灿发的朴素初心。1983年在北大进修期间,他第一次接触到环境法,由此开启持续至今的事业。

王灿发接受央广记者采访

  王灿发说:“我毕业后就去厦门大学教书,当时人才奇缺,本科生上讲台都需要去别的学校进修。1983年,我去北大进修。当时任何课我都听,有一个程正康老师讲环境法,说环境法不仅是要保护自己国家的环境、保护自己周围的环境,还要保护全人类的环境,要为全人类服务。于是一拍即合,这种思想与我的内心追求特别相符。”

  抱着对环境立法的热情,王灿发再度深造,并在此后的教学和工作中努力实践。然而,上世纪八十年代,大多数人对“环境保护”的概念一无所知,环境立法几乎一片空白,当时只能从国外借鉴成熟的立法经验。

  王灿发介绍,环境法的特点,其中之一就是世界共同性。世界共同性指各国虽然遇到的问题有所不同,但是所采取的解决问题的手段和方法以及立法,大致都相同。中国较早借鉴的是日本的环境立法,90年代对美国的立法借鉴得比较多,90年代中期以后,对于欧洲、日本、美国等多国立法,中国都有借鉴。比如现在的环保法中有一个按日计罚的制度,就是美国许多法律中规定的。

  法律和环境,一个是专业,另一个是使命。二十余年中,王灿发先后主持和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环境法律和法规的起草及修订工作。他说,对于中国的环境立法而言,借鉴别国的法律通识固然重要,但扎根于中国土壤的具体法律实践更能提炼出有用、有效的司法条款。

  王灿发表示,比如固体废物法,在2004年修改的时候,他们将长期打环境官司积累的经验和问题带到立法机关,使得法律里规定了四个条款,是有利于污染受害者的条款,这在之前没有先例。条款又在2008年的水污染防治法中得到进一步规定。在王灿发看来,这是对立法的促进。

  对法律的信仰,不仅在于对文本的熟知,更在于对实例的热忱。上世纪九十年代后,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污染问题在局部爆发,污染受害者往往是弱势群体,尤其是农民。1998年10月,王灿发在中国政法大学创办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1999年11月,他自筹资金开通全国第一条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热线。二十年,782个司法个案,让无数手足无措的污染受害者获得无偿法律援助。

  王灿发介绍,案例有不少,印象比较深的或者影响比较大的一个是石梁河水库被污染,一共97户农民起诉山东的两家化工厂。

  石梁河水库是江苏省最大的人工水库,1999到2000年间,上游鲁南地区工业废水涌入石梁河水库,曾引发3起特大污染死鱼事故。由于污染地跨山东、江苏两省,损失惨重的连云港市97户渔民维权接连碰壁,索赔无望。

  王灿发说,在他们的帮助下,农民向法院起诉,经过几年的诉讼,97户农民得到560.4万元的赔偿。在王灿发看来,这不仅是解决了农民的损害,更重要是工厂再也不敢肆无忌惮地往水库里排污水,因为一旦排污就要支付赔偿金。这是王灿发等人建立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所追求的目标。

  支撑他前行的当然还有成就感。在王灿发的大力主张下,2014年,“环境优先原则”被写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王灿发说,在我国法律里,包括环境保护法都规定“保护优先原则”,并不是“环境优先原则”。“环境优先原则”指的是,当环境与经济建设及其他方面的建设发生冲突时,应该优先保护良好的环境。若还进行“协调发展”,而不是强调“环境优先”,大气污染何时能够治好?

  从“环保”是个生僻词的时代,一路走到人人谈论空气、水和土壤的今天,大众环保意识的萌芽和成长,凝聚了王灿发们的不懈努力。

  王灿发表示,实际上中国的环境法在某些方面比发达国家更进一步。在法律方面,我国唯一能够在国外传播或者介绍经验的就是环境法,因为我国的环境污染、环境生态破坏来得太猛烈、太突然,所以采取了非常严厉的手段,比如被告举证制在发达国家都没有普遍实行,但是在我国实行了;再比如对于可再生能源的鼓励,《清洁生产促进法》是全世界唯一把清洁生产制定出一部单独的法律。这些,我国可以向国外进行经验介绍。

  但舆论的聚焦远不是王灿发专注环境诉讼的最终目的,他只是希望看见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他说这一切,人人有责。在他看来,我国经济活动太剧烈,在一小块地盘上,排放了太多污染物。每个人都要尽量节约资源、尽量低碳消费,这样才能过更好的生活、环境才能更好。

  见证者说

  王灿发:今后我国的立法应该把环境法作为一个完备的体系来制定。环境法要国际化,要和国际接轨,不仅是为了保护我国的环境,还要保护全球的环境,而且要真正把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条约融化到国内的法律中。我国过去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立法,现在一些国家也可能借鉴我国的立法。所以,我们也要讲好中国环境法治故事。

编辑: 周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