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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圆明园文物在英国开拍 国家文物局呼吁抵制

2018-04-11 08:0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1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上月末有消息爆出,疑似圆明园被抢的稀有西周青铜器“虎鎣”将于今天(11日)在英国拍卖。拍卖行称,这件藏品的估价高达12万-20万英镑(约合110万-180万人民币)。消息一出,引起广泛关注。有文物专家对“虎鎣”是否为圆明园流失文物展开讨论,有律师呼吁希望圆明园遗址公园能够作为原告起诉这次拍卖行为,国家文物局也在3月28日第一时间通过官方微博回应,将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昨天,国家文物局正式声明说,在得知英国坎特伯雷拍卖行即将拍卖疑似中国圆明园流失文物后,已通过多种渠道与该行进行沟通,要求其遵守国际公约精神与职业道德准则,尊重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与民族情感,终止对上述文物的拍卖和宣传活动。但4月9日,坎特伯雷拍卖行依然明确表示,拒绝撤拍上述文物。

  这场拍卖拍品共有1022件,为期两天,已于当地时间10上午10点,也就是北京时间昨天下午5点开始。昨夜,中国之声《新闻纵横》编辑以竞拍者身份联系到坎特伯雷拍卖行拍卖顾问吉布森,对方表示,“青铜虎鎣”是第二天拍卖的第一个拍品,预计将于当地时间4月11日上午10点,即北京时间今天下午5点开拍,有意竞拍者可以先通过网络注册并交纳保证金,再前往现场竞拍。对于中方声明,对方没有正面回应,只是表示,英国法律保护拍卖不受影响,将会如期进行。吉布森称,了解中国国家文物局的谴责声明,但是拍卖将合法地如期进行,因为英国没有相关法律阻止拍卖行合法地在英国拍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UNESCO Convention)也只应用于在1970年之后从中国拿走的东西,因此它不具有强制将文物归还中国的能力。拍卖行的展品经由英国牛津鉴定中心(Oxford Authentication Ltd.)证明,百分之百是来自西周时期的铜器,此外有家信证明,该展品在家族已流传四代。根据时间判断,确认是来自圆明园的文物,非常少见,具有极高价值。

  根据许多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取得时效届满,将使无权占有人对其占有的财产取得所有权。这意味着,只要经过足够长的时间,即使是侵略所得的文物,这些国家的法律也保护文物所有者的合法所有权。

  此外,虽然目前国际上有不少关于文物保护的公约,但这些公约仅仅对成员国有约束力,不少国家至今尚未参加部分重要公约,再加上国际公约的执行大多要依靠各成员国的自主行为,因此,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文物的难度和阻力非常大。

  虎鎣,是“鎣”类青铜器的一种。有研究认为,与一般被用作祭祀的青铜器不同,在周代,“鎣”是一种用来盛水的实用器具,类似于今天的水壶。按照拍卖行的说法,现存于世的“鎣”只有七件,因而非常珍贵。从拍卖行提供的照片看,“虎鎣”的造型更像一个茶壶。英国当地艺术家对它的描述是,“造型中的虎不是常见的一只,而是两只,这极富想象力而且稀有。其中一只老虎在盖子上居高临下,倒水时仿佛随时一跃而下,而另一个老虎以更加自然的姿势蹲伏在下,形成了手柄。”

  “虎鎣”之前的拥有者——英国海军上校哈利·刘易斯·埃文斯在和家人的信件中详述了他参与洗劫圆明园获得青铜器等珍贵文物的过程,这些信函与文物一起被发现。在信中,哈利·刘易斯·埃文斯这样描述道:“法国人搜刮了大量值钱的战利品,包括手表、钟表、皮大衣、丝绸等。将军号令用上所有能找到的推车,能装多少就装多少回来。”

  圆明园学会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刘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本可以确认,这件“虎鎣”属于圆明园。从目前掌握的资料和信件看,这件文物基本可以确定是圆明园的。当然目前看不到原件,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他表示,如果想要确认,一方面需要看到实物,另一方面确认文献真实度。他认可现有信件以及信件里对“鎣”的描述和来自圆明园的过程。现在掌握的资料也不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鎣”这种青铜器确实不多,应该是个位数,至于是七件、五件还是六件,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而除此之外,这位英国海军上校还有两件青铜藏品此次也将被拍卖,分别是一件估价为4万-6万英镑的酒器和一对十七世纪晚期至十八世纪早期的香炉。对于坎特伯雷拍卖行明确拒绝撤拍,国家文物局表示,尊重本国和其他国家的文化遗产,促进非法流失文物返还原属国,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也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国家文物局强烈反对并谴责坎特伯雷拍卖行不顾中方严正抗议,执意拍卖疑似非法流失文物,并以战争劫掠文物为名进行商业炒作的行为。

  我国对海外流失文物的追讨主要有四种途径:依法追讨、商业回购、政府间外交谈判和捐赠。2016年11月,国家文物局在获悉日本某机构计划拍卖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后,要求其停止拍卖,随后拍卖机构撤拍了相关文物。这被认为是国家文物局首次成功叫停海外中国流失文物拍卖。这样依法追讨的难度有多大?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霍政欣认为,国际公约只能调整公约实施之后的相关情况,即法律上讲的没有溯及力。这件文物可能清朝末年就流失过去,而那个时代并没有国际公约解决此问题,所以利用国际公约追不回历史上这件流失文物。另外世界各国的国内法、民法上都有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时效制度,这也导致即便撇开国际法问题,就国内法而言,追索过程中也有不可逾越的法律障碍。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文物局明确表示,不赞成境内机构和个人参与上述文物的竞拍活动,并呼吁国际友好人士本着人文主义精神,共同抵制疑似非法流失文物拍卖。

  为何国家层面并不赞成境内机构和个人参与竞拍?霍政欣教授认为,一些拍卖行利用“爱国情怀”炒作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中国个人和机构再高额回购,相当于受到“二次伤害”。参与商业回购是一种实现文物回国的途径,但是现在不鼓励国有机构参与非法流失文物的商业拍卖。第一,中国不认可这种非法流失文物现在的合法性。第二,作为国有企业,参与这类文物的商业拍卖会给外界一种中国政府认可其合法性现状的印象,为今后有可能进行的法律追溯带来困惑。第三,中国机构和个人在国际市场上参与文物拍卖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现象,一是国内资金相对充裕;二是涉及中国文物,中国当事方肯定有给予回扣的意愿,这就导致很多中国文物在海外市场的价格飙涨,反过来会给国内文物安全造成隐患。回顾圆明园青铜兽首的整个拍卖过程,兽首从上世纪80年代第一次出现在海外市场,到最后一次拍卖,价格飙涨1万倍。已经有一些国际资本注意利用民族情感故意炒作,导致中国机构和个人参与拍卖,最后价格越来越高。中国人在文物被抢时受到一次伤害,用离谱高价回购文物则受到二次伤害。

  国家文物局表示,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并将继续依照相关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规定,通过一切必要途径促使从我国非法流失的文物回归中国。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编辑: 周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