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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追赶逃逸者致死”案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见义勇为者无责

2018-02-13 10:2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唐山2月13日消息(记者任梦岩)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1月,唐山市曹妃甸区柳赞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摩托车驾驶者张永焕逃逸。正在事发现场的青年朱振彪驾车追赶。张永焕在逃逸时,先是开摩托车、随后改为步行,朱振彪一直紧随其后。两人行至一处铁道时,张永焕走上铁轨被火车撞击身亡。随后,肇事者张永焕的家属以朱振彪穷追不舍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0万元。

  从见义勇为变成致人死亡,这起案件引起社会各界热议,一些网民认为朱振彪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也有观点认为他的行为“过度”了。昨天(12日),唐山市滦南县法院一审对这起案件进行宣判,朱振彪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见义勇为,无须为逃逸者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12日上午,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原告方张永焕亲属认为,朱振彪的追赶是张永焕走上铁轨并最终被撞死的主要原因。此外,现场监控录像显示,张永焕提出“你再过来,我就上铁道了”时,朱振彪并没有停止追击。

  从朱振彪追赶时所录制的视频可以看出,张永焕在肇事后,没有查看被撞昏迷人员的情况,直接驾驶摩托车逃逸,朱振彪开车紧随其后,并拨打110报警,等张永焕的摩托车熄火后跑进一家农户内,拿走一把菜刀继续逃逸,随后朱振彪也改为步行,从农户家里拿一根棍子,二者始终没有发生肢体接触。

  随后,张永焕翻过铁道护栏,自行走到铁轨上,被火车撞击身亡。

  朱振彪此前告诉媒体,是逃逸者在抢夺一把菜刀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后,自行走上铁路的。他说:“逃逸者的摩托车熄火,下摩托车跑步逃跑,到一家人那里抢菜刀,对来往车辆故意碰撞,撞上一辆面包车,起来之后翻过护栏,当有火车来的时候,火车鸣笛,他站在铁路中央,与火车相撞。最后我收到的就是这份起诉状,让我赔60多万元,说我故意追击,才导致人死亡。”

  朱振彪强调,为了保存证据,在追击过程中全程使用手机录像,他说:“从未与肇事者有过身体接触,一直都保持一定距离,没刀的时候我也怕说是我伤人。他拿了刀之后,警方也和我说,注意自身安全。”

  对于舆论的争议和原告的起诉,朱振彪还是认为,面对犯罪后的逃逸,他对自己的追击并不后悔。他说:“肇事逃逸就是犯罪,如果不制止,难道我还说慢点走吗?如果没人管,被撞的人有可能会有更不好的状态,如果人都没了爱心,那社会就是冷血的。”

  而张永焕的家人则认为,朱振彪不是见义勇为,是他的追击导致了肇事者的死亡。

  此外,被撞者张雨来事后被送往医院,伤势并不严重。他表示,如果张永焕的家人起诉朱振彪,则自己也会起诉张永焕家人,要求进行赔偿。

  在法庭上,朱振彪的代理律师周存鹏为其做辩护。他表示,追击过程中,二人虽然发生口角,但张永焕的死,不是朱振彪所追求的结果,火车驶来时,朱振彪曾挥舞大衣进行警告,并劝告张永焕自首。从张永焕身亡结果看,当时那种环境下,朱振彪并没有继续追赶他,双方保持50米左右的距离,在火车驶来时,当时朱振彪不断打电话报警,善意告诉张永焕人没事,劝其自首,表示朱振彪的主观目的不是追求张永焕的死亡。

  12日下午,在半天的庭审过后,法院做出宣判,朱振彪的追赶行为与张永焕的死亡不具有因果关系,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朱振彪作为现场目击证人,在看到逃逸后及时报警,并亲自追赶张永焕,敦促其投案,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周存鹏告诉记者,朱振彪本人对判决表示满意,他感谢法庭对案件进行客观评判,并感谢律师、家人以及关心他的朋友们。

编辑: 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