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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成立农药管理局 进一步规范农药监管工作

2017-10-12 07:2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记者沈静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从事农业以外行业的人眼中,“农药”似乎是个危险的名词。对于煮夫、主妇们,“农药残留”是买菜大忌,而对农业主管部门,从使用量控制到标准制修订,“农药”始终是重点关注对象。

  民生关切,制度回应。日前,农业部成立农药管理局,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化。

  “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照此原则,6月1日起实施的新《农药管理条例》将此前多部门承担的农药生产企业定点核准、生产批准证书、生产许可等职能统一划归农业部门。作为对《条例》安排的回应,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加挂“农药管理局”牌子,负责农药登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曽衍德坦言,新的司局成立,有千头万绪,包括拟订农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农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农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农药生产、经营及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地方农业部门核发农药生产、经营等许可证;负责农药登记、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等工作;组织开展农药使用风险监测与评价,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和农药药害事故鉴定;组织拟定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起草法律法规、负责农药监管、开展风险评估、拟定农残标准,几项主要工作直指民众关切。农作物生长难免病害,使用农药的正面作用毋庸回避;与此同时,农药的负面影响是否得到正确认知?作为公认的农业面源污染来源之一,农药使用量的控制是污染防控的重要环节。农业部生态总站原站长王衍亮表示,当前,我国农业面源污染形势趋稳,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和“排放”并不等同于“污染”。

  王衍亮指出,“2013年以后,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和总磷两个指标已经开始下降,总氮趋稳,这就是一个基本的判断。一说化肥、农药、畜禽粪便,好像就对水有很大污染。但排放量不等于污染量。比如化肥,从这个田块排出到另一个田块就叫排放量。但它到另外一个田块又被另外一个田块吸收了,再到另外一个田块……一直流到水里面。流到水里的量是多少?大约仅占排出量的5%-7%。”

  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4年,我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药年均使用量比此前同期增长9.2%。为此,2015年起,农业部启动“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曽衍德透露,到目前,我国农药使用量已连续两年实现负增长。

  曽衍德说:“在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里,农药使用量连续两年负增长。我们现在对农药的意识很强,减少用量。我们的技术配套也很成熟,比如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很普及。我们现在高效新药、新机械的使用,使农药的使用量在持续减少。”

  按制度设计,农业部农药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既包括燃眉之急的应对,比如市场监管,也包括长远的筹谋,如“组织拟订农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农药残留”是否需要闻之色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广德福介绍,我国的农药残留限量值经过科学实验和风险评估,并设定了100倍的安全阈值,也就是说,标准限量值通常仅是风险评估安全值的1%。

  广德福表示,“目前,我国共制定了6000多项农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我国常用农药兽药品种和主要食用农产品种类。下一步,我们初步打算每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争取早日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

  此前具体的目标被一一归入“农药管理局”的篮中。在农业部部长韩长赋看来,体制理顺后,推动农业部门建立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农药管理机构成为必需。

  韩长赋说:“以前,我们只管一段,职能不多,承担的责任也相对较小;现在,从生产到使用都归我们管。特别是生产许可,对省级农业部门来说是一项全新的任务,我们既缺乏管理经验和手段,也缺少专业机构和人员。要把该负的责任扛起来,该建的机构建起来,该配的人员、设施配起来,确保能管得住、管得好。”

编辑: 张潇祎
关键词: 农药;农残;污染;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