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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控股被列入法院“老赖名单” 贾跃亭或被限制入境

2017-09-12 08:1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名单”。凡是上了这个欠债不还钱名单的人,都会受到很多限制,比如限制出入境、限制贷款,甚至连飞机和软卧都不许坐。简单说,就是没钱还钱,就不应该有钱享受。

  如果上了老赖名单的,不是自然人,而是企业呢?尤其是,这家企业还是最近颇具话题性的乐视呢?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网公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和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被列入全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原因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中,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案件有两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给付合计约1.07亿元。而法定代表人仍赫然写着:贾跃亭。但是,乐视控股在今年6月进行了法人变更,贾跃亭的法人身份由吴孟取代。

  那么,承担这个后果的还应该是贾跃亭吗?他是不是因此回不了国了呢?

  乐视身陷两起诉讼 暂不具备执行条件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网上的信息,乐视控股上老赖名单,源于分别在今年3月和4月提起的两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分别是常州丽声科技有限公司和港股上市公司瑞声科技。丽声科技的主营业务为声学元件开发制造,而瑞声科技则为乐视手机供应无线射频原件。

  去年底,瑞声科技总经理莫祖权曾经公开表示,在乐视还清所欠的货款以前,瑞声会保持强硬态度,“对过期未还的货款,我们会通过正常的商业途径去解决。”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披露,在瑞声科技与乐视移动和乐视控股等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因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终结执行,待具备执行条件后再恢复执行。在具备执行条件之前,乐视相关公司只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宗玉介绍,这就意味着乐视控股和乐视移动将在一系列经营行为上受到诸多限制,“肯定对企业的名誉、声誉都有影响。具体来讲,因为这个失信黑名单制度是最高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一起做的系统,所以如果被列入黑名单的话,企业贷款肯定受影响,包括政府采购合同、招投标,被列入黑名单以后都会受影响的。”

  企业会受到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限制,而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将会和自然人老赖一样,在乘坐火车、飞机、入住宾馆、高消费旅游、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等方面受到限制。

  那么,现在贾跃亭已经不是乐视控股的法人代表了,为什么老赖名单上仍然写着贾跃亭的名字?

  专家:乐视法人变更尚不对外发生法律效力 

  王宗玉介绍,对老赖企业法人代表的认定,只看注册登记,“企业法定代表人因为是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并且要在营业执照上显示的。企业内部的这种变化是内部的行为,还不能够对外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股东决议之类的,尤其是变更法定代表人这种事情,应该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营业执照上也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没变的话,那么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就还是法定代表人。尤其这种失信是他在任的时候造成的,实际上他对这种失信是有责任的。”

  也就是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理论上,贾跃亭确实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在贾跃亭于今年7月初抵达美国洛杉矶时,乐视方面立刻表示,“贾总将于近期回国,极有可能在一两周内。”“一两周”先是变成了两个月,现在看来,这个时间恐怕又要无限期延长了。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那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换句话说就是,明明有钱,偏不还钱。然而,除了丽声和瑞声,还有招商银行等多家公司对法院请求冻结乐视多家公司的资产,这也导致了乐视多家公司出现了股权反复、轮候冻结的情况。

  资产都被冻结了,还被法院认为“有钱可还”,这是什么意思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如果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不能算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执行人。

  对此,王宗玉认为,这句艰涩的法律语言可以这样解读:在法院看来,除了被冻结的钱,乐视控股和乐视移动仍然有能力还钱却偏偏不还,这才成了“老赖”。

编辑: 王田田
关键词: 乐视;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