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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拟修订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增加7类禁止性活动

2017-07-26 08:2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兰州7月26日消息(记者孟永辉 王妍)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连日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通报措辞严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截至目前,包括甘肃省3名副省级干部在内,已有上百人因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被问责。这场环保问责风暴也引发了涉事地干部群众的深刻反思。

  西北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祁连山,正在经历近半个世纪来最大规模的生态环境整治。甘肃省整治采矿、小水电等整改工作进展如何?祁连山生态是否得到改善?

  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98.72万公顷,其中张掖段151.91万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76.4%,是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的主战场。

  在凯博煤业马蹄煤矿点,新栽种的树苗排成方阵,远远望去,半坡葱郁。如果不是主井口处立着标明地址的指示牌,很难发现过去这里曾有一排住房,一处矿井和一山煤炭废渣。肃南县国土资源局马蹄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梁志刚介绍,不只是凯博,保护区内所有整改项目都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操作,在积极复原的同时,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建设护墙、加固护坡,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破坏,“首先是对保护区内的生产设施、生活设施进行拆除,清运出保护区。将开挖的煤炭资源采出的废渣回填到矿井,然后封闭矿井,把渣堆进行平整压实,再进行覆土,适合于栽林的,咱们就把林子栽上, 适合种草的,我们就把草种上,整个对矿区进行封育,封育期是三年,三年以后整个植被就恢复起来了。”

  与此同时,针对祁连山生态保护涉水问题,相关部门已从强化水电站运行监督等方面进行整改。在龙首二级水电站,生态下泄水拥有专门的不可关闭的泄槽,水声隆隆,从近两千米的高度飞奔而下,颇为壮观。而在小孤山水电站,虹吸式生态放水管已于今年6月启用,湍急的水流冲击着曾经干涸的河道,放眼望去一片浩渺。这套最新设备即便在最低运行水位下,也能保证生态水下泄水量达到4.7立方米每秒,小孤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朱磊指着显示屏上实时反馈的流量数据介绍,“这两路是生态水的视频摄像监控头,这两路现在实时上传到市水务局的监控中心,这一路是生态水的超声波流量计,现在可以看到瞬时流量是6立方米每秒。这个数据也是实时上传到市水务局的数据中心。”

  据了解,祁连山生态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张掖境内每个水电站都安装了不受人为控制的工程设施来确保生态水下泄流量,市级在线监控平台也已建成投用。站在监控大屏幕前,张掖市水务局副局长张文武指着不停切换的实时镜头反复强调,“我们把保护区内25座电站的视频监控,全部集中到水务局,通过在线平台的建设,能够实时监测到每一个水电站下泄流量的基本情况,从这个图表来看,每一个水电站都达到了最小生态流量下泄的数据。”

  除了探矿采矿和水利水电项目,祁连山旅游项目的整改也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在张掖市民乐县,扁都口生态休闲旅游区已清理建筑面积93.49亩,记者看到,封育区外,4公里长的围栏上每隔一段就挂有醒目的红色警示牌,严禁游客和牲畜入内。区内植被恢复良好,青草长势最茂盛的地方,已有近半米高。

  民乐县旅游局局长宋轩表示:“我们今年下狠心进行生态恢复和治理,重点把滑雪场、演艺广场、还有烧烤营地等这些试验区方位内的旅游设施全部进行撤出,经过覆土、施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恢复率非常高,大家也看到了芳草萋萋的场景。”

  现在,祁连山保护区内已建立了多部门联合的长效监管机制。记者在肃南塔尔沟护林站看到,保护区内护林员人手持有一部手持终端,任何人为活动或牲畜痕迹都将实时通过手持终端上传大平台,肃南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彭吉廷介绍,这让整个祁连山形成网格化监管,可以确保整改项目平稳恢复,“紧紧依托分布在全县大大小小的资源管护站来进行监管,因为他辖区里面有严格的分区,只要在分区里面整治完的项目,把监管的责任落实到辖区里面的每一个护林员的头上。”

  这次中央对问责提及的一系列问题中,祁连山保护区立法问题尤为令人震惊。《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历经三次修正,部分规定始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一致,将国家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10类活动,缩减为“禁止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3类活动,而这3类都是近年来发生频次少、基本已得到控制的事项,其他7类恰恰是近年来频繁发生且对生态环境破坏明显的事项。这也是该条例严重违反上位法规定的病灶所在,这个问题解决的如何?

  记者了解到,《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于日前正式提请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甘肃省林业厅厅长宋尚有介绍,该《条例(修订草案)》严格按照上位法规定的内容,增加了7类禁止性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将原《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活动’修改为‘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使规定的禁止性活动与上位法规定完全相一致。”

  《条例(修订草案)》同时对表述不准确的条款进行修改完善,明确保护区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处罚依据。并删除不符合上位法或国家政策规定的条款,删除原《条例》第十三条在缓冲区“可以从事拍摄影片”、第十四条在试验区可进行“地质勘测、多种经营活动”和“按有关规定向保护站交纳资源保护管理费”等不符合上位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内容。

  截至目前,包括甘肃省3名副省级干部在内,已有上百人因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被问责。多位受访干部表示,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吸取教训并彻底转变发展理念势在必行。肃南县副县长程新民表示:“今后的各项工作当中,我们要牢固的树立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的原则,切实认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如果有任何破坏生态的行为发生,这种发展我们宁可不要,用生态的新理念,去引领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

编辑: 高杨
关键词: 甘肃;祁连山;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