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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法修订:增设法律责任 强化监督红十字会

2017-02-25 08:3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25日消息(记者侯艳 刘会民)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只要是需要人道主义援助的地方,人们总能看到红十字会的影子。我国在1993年10月31日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近些年来,红十字事业发展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求修改红十字会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在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后,昨天(24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最终以156票赞成、1票弃权获表决通过,并将从今年的5月8日开始施行。和现行红十字法相比,新法进一步完善了红十字会的职责,强化了对红十字会的监督,还专门增设了法律责任一章,为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职、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推动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和其他法律相比,现行的红十字会法从“体量”上来看确实不算大。整部法律总共28条,全文只有2000字左右。虽然只是进行修订,但前后却经过了三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一部小“体量”的法律,为什么能够享受到如此“高规格”的待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解释,说到底这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体现,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红十字会这部法审慎的态度及对中国红十字会这个特殊救援组织的高度重视。

  为了更好地对红十字会进行保护,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专门增加“法律责任”一章,明确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外的单位和个人、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有侵犯红十字会权益的,都要分不同情况承担法律责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曹卫洲表示,这样既对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责任的追究,也对所有的自然人、组织有了法律约束,这将有利于红十字会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对红十字事业的保护。

  在职责方面,中国红十字会原来的主要工作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三救”,即紧急救援、应急救护和人道救助。但随着不断地发展,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有了很大拓展,最突出就是现在的“三献”,即无偿献血、人体和遗体器官捐献及造血干细胞捐献。

  郭林茂介绍,新法将这些职责通过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对红十字会的工作给予了支持。红十字会参与献血工作,配合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对积极参加献血或者在献血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遗体的捐献,主要的辅助工作是具体承担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红十字会有一个造血干细胞的巨大的资料库即信息库,想捐献造血干细胞,到那里登记,将捐献者情况进行采集、分析、输入库,有需要在库里相互配型。

  近些年来,由于多种原因,中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质疑。郭林茂表示,出现这些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由于红十字会缺少监督,在红十字会财产收入的信息透明等方面存在制度缺失。为此,这次修订红十字会法的一个主要目的是通过编好制度的笼子来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红十字会的行为。红十字会的资产由五部分组成,但是最主要的是两部分,一是政府的拨款,二是社会的捐助,并且随着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红十字会的社会捐助会越来越多。按照法律规定,政府拨款的财产,应由人民政府的审计部门进行监督。社会捐助由民政部门来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开始实行的起点并不是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中的“自公布之日”,而是特地选择了一个比较有纪念意义的日期——今年5月8日的“世界红十字日”。据了解,这是充分考虑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意见。郭林茂说,希望这次红十字会法的修改、实施,能够成为红十字会重获公信力的一个契机。在目前的大形势下,多监督比少监督好,有监督比没监督好。

编辑: 倪艳楠
关键词: 红十字会;人道主义;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