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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虐童案”今天开庭:伤情认定成被告罪与非罪关键

2015-09-28 09:03: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京9月28日消息(记者景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4月3号,南京市民徐某在网上发布了数张“一名男童遍体鳞伤,疑似遭到虐待”的照片,引发了一场“养母疑似殴打养子”的轩然大波。几天后,养母李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随后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浦口区法院提起了公诉。

  此前,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医鉴定结论显示,男童的伤情为“轻伤一级”。而被告人李某的律师,随后聘请了著名的法医鉴定专家给出了另外一份鉴定。鉴定显示,被打孩子施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这两份鉴定当中可是有玄机的,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可能入刑,而轻微伤则适用治安处罚。于是,对于定罪关键证据的分析,构成了此次庭审可能最主要的争议点。

  今天上午9点30分,该案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开庭。8点30分开始旁听人员和记者在法院门口用身份证件换领旁听证,陆续进入第12法庭,还没有看到被告人李征琴的身影,该事件被公众关注源于今年4月初南京网友徐某在网上发布了数张一男童身体遍布伤痕的照片,照片上男童的背部、大腿、双脚有几十条深浅不一的血痕,很明显是受到多次抽打后留下的痕迹,这引发了公众对于孩子安全的担忧和对监护人的指责。

  随着警方的介入,嫌疑人李征琴也就是孩子的养母被刑事拘留,后经检查机关的听证变更为取保候审,男童施某被生母带回安徽老家暂住一段时间后,在各方的积极努力下孩子又回到了南京在原来学校复课,由生母张某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照顾。

  由于男童的生母与养母之间存在亲属关系,以及生母对孩子未来上学等因素的考虑,在该事件中,男童生母张某一直对加害人表示了极大的宽容,极力希望对加害人李征琴从轻处罚,并希望能够继续由李征琴夫妇行使孩子的监护权。孩子的生母张某在不久前,甚至还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起诉最早发贴揭露该事件的徐某,要求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共计20万元,然而江宁区法院在本月25日一审判决中驳回了她的诉求。

  法庭认为,应当支持徐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和揭露可能的犯罪行为依法在其微博中发布未成年人受害的信息,认为这种行为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目前对这一审判结果原告方律师表示将和原告进行商讨再决定是否上诉。

  而在今天即将进行的南京虐童案刑事审判中,据了解,此前虽然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结论为男童施某受轻伤一级,但是被告人李征琴并不认可这种认定。她也聘请了法医鉴定专家对被害人施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根据两位专家联合署名的鉴定结论显示,被打男童施某的损害程度为轻微伤。

  按照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轻伤以上才可以构成犯罪,轻微伤则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因此如何认定伤情则成为今天李征琴罪与非罪的关键,也是今天庭审的焦点。

  此外无论结果如何,被告人申请自己委托的鉴定人作为专家证人来出庭参与质证都是一个进步,专家认为,这甚至对于处理也在南京发生的宝马肇事案,犯罪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精神鉴定,这个过程中也可以参考本案的处理方式。回到本案中,如果被告人李征琴构成犯罪,根据法律规定,李征琴不仅仅要负刑事责任,她对于养子施某的监护权也将被剥夺。被告人李征琴罪与非罪,罪轻还是罪重,将在即将开始的审判中见分晓,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编辑:许璐娜

关键词:南京虐童案;伤情认定;罪与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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