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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资虚拟货币百万收益被扣 网络平台称其有诈骗嫌疑

2015-09-24 09:18: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东莞9月2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除了人民币、美元、欧元这些可以正常流通的货币之外,现在市面上还有一些虚拟的数字货币,比如起源于美国的比特币,再比如创意想法来源于比特币的“鲨鱼币”。

  和正常的货币不同,虚拟货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来产生,这个过程就被称为“挖矿”。因为这些虚拟货币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被一些人视为有投资价值,因此也逐渐成为投资买家的新宠。现在网上也有很多供投资者们进行虚拟货币交易的网络平台。

  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投资需谨慎,什么什么有风险。那么利用网上交易平台投资更是如此。最近,广东东莞的黄先生就遇到了一件麻烦事。黄先生将辛辛苦苦收藏了一年多的“鲨鱼币”放在网络平台“聚币网”交易以后,近百万元的资金却被该平台以种种理由扣留,至今未能追回。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

  一年多以前,黄先生了解到市场上有多种类似“比特币”的虚拟货币,就通过计算机挖掘和购买、兑换等多种方式获取并收藏了一些,其中就包括一种叫做“鲨鱼币”的虚拟货币。

  黄先生:因为它有投资价值,所以我很多币都有收藏。它一公开就挖了,早期因为开始挖的人很少,所以我就挖了很多,鲨鱼币一开始有200多万颗。

  今年6月份时,黄先生发现鲨鱼币价格大幅上涨,就想把电子钱包里37万个鲨鱼币转到一家名为“聚币网”的交易平台上去出售。最终,黄先生收藏的鲨鱼币全部卖出,共获得100多万元人民币。

  黄先生:6月份又有一波小行情,我一看鲨鱼币价格又涨上来了,就想把它卖了。在所有网络平台里,只有聚币网可以做交易,我挂我的币多少钱卖出去,如果有人愿意买,下单就行了。钱就转到了我平台上的账户,有100多万吧!

  看到钱已到账,黄先生便申请了提现。因为聚币网限定每笔最高只能提5万,黄先生就把这笔钱分成20多笔进行提款。最先申请的三笔在24小时内如期到账后,剩下的钱便没了动静。

  黄先生:我把币卖完之后就直接提现了,最后3笔下限就到了,剩下的都不给我提了。

  黄先生说,他随后致电了聚币网的客服,但客服人员先是回复称“财务不在”,之后又以各种理由拖延,最后索性连电话都不接了。

  黄先生:我就打电话给客服,一开始他说因为是周末人不在晚一点再给我提。第二天我打电话催,他说今天财务不上班,让我再等,然后我再打电话,他就不接了。

  黄先生后来又联系了聚币网的相关负责人,但也都无果而终。至此,黄先生开始怀疑,网络交易平台可能是恶意克扣自己的投资收益。

  资料显示,聚币网由聚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创办,2014年3月正式上线,致力于挑选安全并具有投资价值的二代虚拟货币,供用户投资交易。那么,宣称可以让大家获取安全、稳定和优质的交易体验的聚币网,为什么不按照原定的规则,返还黄先生的收益呢?

  昨天,聚币网市场负责人张杨向记者表示,他们之所以暂时没有返还黄先生的收益,是因为在7月份收到另外一个用户的投诉,要求临时冻结黄先生账户的资产。

  张杨:我们收到了一个用户举报,他向我们出示了律师函,认为他的币是被人盗走的,正在采取法律途径或司法途径,去找用户追回款项。

  向聚币网投诉的,是参与了鲨鱼币应用开发和推广工作的比特汇通(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执行董事王东告诉记者,他们此前发现有诈骗团伙通过兑换鲨鱼币进行牟利。后来,比特汇通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发现黄先生使用的电子钱包地址与诈骗团伙使用的地址存在关联。鉴于此前向公安机关报案无果,比特汇通公司便向聚币网发律师函,希望能够他们能够协助调查黄先生鲨鱼币的来源。

  王东:黄先生的事是去年5月份的事,我们认定的是置换鲨鱼币的地址所有者是嫌疑人团伙。

  聚币网市场负责人张杨介绍说,聚币网会要求用户提供相应实名认证和虚拟币来源证明,必要时要当面验证,以保证双方的安全,但黄先生一直不肯配合。

  张杨:我们跟黄先生进行过多次沟通,我们平台是中立的,非常重视用户的资产。我们对黄先生的要求是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也是根据2013年央行的五部委下发的通知,因为他跟其他用户有纠纷,所以我们需要黄先生对这个币的来源进行核实。但用户拒绝进行核验,所以这点我们也是比较难处理。

  对于聚币网的这种说法,黄先生并不认同。在他看来,聚币网只是一个交易平台,没有权利要求用户提供虚拟币的来源证明。

  黄先生:因为这种币发行是网友用自己的电脑计算挖掘出来的,没有网友的参与,他就不可能生产出任何一个币来,他能发行多少都是网友决定的,而不是随时随地决定的。他要我的币这合不合法呢?是谁授权给他的呢?

  黄先生说,他已经在聘请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聚币网上剩余的资金。

  黄先生:我现在在和律师商讨怎么做才正常,因为他说他有理,我说我有理,凭什么他占我的钱呢?

  聚币网市场负责人张扬表示,作为平台,他们只能以第三方的角色进行调解,无法做出裁决。他们也希望争议双方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问题。

  张扬:我们非常重视客户的资产,而且资金数额是比较大的,我们也希望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裁判,或公安机关的鉴定都可以,我们根据相关裁定进行处理。

  黄先生的鲨鱼币来源是否正当,能否顺利拿到聚币网冻结的90多万元资金,看来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说到这里,很可能会有一些听众会有疑问了,比特币、鲨鱼币这样的虚拟货币,在我国货币体系当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作为玩家和虚拟货币网络交易平台来说,又该从这一事件中获取哪些经验和教训呢?

  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表示,虽然我国并没有承认虚拟货币具有货币属性,但目前未明文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行为。投资者和交易平台在进行虚拟货币的投资时,也应该防范相应的风险。

  叶檀:如果有投资者认为虚拟币有价值,愿意出钱来支付,在投入之前要看合同,仔细核对平台的背景和信用,再进行投资和交易。对于平台方同样也是如此,当你认证的平台开放之后,会出现一些什么样的结果,必须要做足够的调查和预测。

编辑:朱琪

关键词:网络平台;虚拟货币;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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