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5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白杰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公安局本月发布了《北京市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包括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禁带物品和水果刀、驱虫喷雾剂等限带物品。名录实施近一周以来,各医院检出禁止、限制携带物品105件,1人因为携带管制刀具被警方行政拘留。

 

针对暴力伤害医护人员等事件,《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从去年7月开始施行。就诊人员进入医院需要接受安全检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公安局遵循这个规定,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枪支管理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的物品范围,今年4月9日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公安局医疗保卫大队大队长王亚林介绍,通过综合分析近年来侵害医护人员、扰乱医院秩序的案件,从加强针对性防范、源头堵塞漏洞的角度,禁止携带进入医院的物品包括管制器具、危险物质等五类,限制携带的物品包括菜刀、棍棒等六类。“禁止携带的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不能携带的;限制类的是结合医院的特点,也围绕在医院里发生的伤医事件,我们设置了这些目录。比如打火机,在飞机上不能带,但在医院里可以带。”

《北京市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图

禁止携带的物品包括乙醇,也就是通常说的“酒精”,属于“危险物质”类。但医院日常诊疗需要,患者也可能随身携带。王亚林解释说:“乙醇属于易燃类,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禁限带目录,我们把它放到了名录里。医院用的乙醇,都是由医院通过自保的形式进入院方的危险品库;对于患者携带的,如果是少量的用于患者涂抹患处的,我们在门口设有安全柜,可以暂存,患者出来的时候再带走。”

医院的安检通道对于限制携带的物品可以临时寄存。而禁止携带的物品,按规定会没收并处罚当事人。北京警方介绍,名录施行近一周以来,全市各医院累计检出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105件,主要是水果刀、美工刀等限制携带的刀具。1名行为人因为携带的开刃匕首属于禁止带入公共场所的管制刀具,被警方行政拘留。

去年7月开始安检时,有患者提出在病房吃水果需要用水果刀,王亚林回答中国之声提问表示:“至于水果刀,我们在跟各医院座谈征求意见时,对此交流最多。最后还是从医院安全的角度、秩序安全的角度把它放进了目录。但是跟市卫健委沟通完之后,各医院采取了不同的便民措施,首先就是在护士站配足这些东西,方便就医患者以及医护人员借用。”

各医院还设置了急、危患者安全检查“绿色通道”,保证就诊效率。目前,北京全市有237家医院实施安检,其中包括99家三级医院。三级医院基本实现安检全覆盖,二级和一级医院的安检工作正在分步骤、分批次推进。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昂介绍:“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置警务室164家,警务室和属地派出所定期组织医院开展反恐、防暴、处突、恶性伤医等应急演练。全市有231家医院安装了一键式报警装置,有86家医院配备了人脸识别系统。围绕提高市属三级医院的技防水平,加大财政投入,为市属22家医院增配安检门和X射线安检仪等安检设备。北京协和医院、民航总医院等医院自筹资金,安装了安检门等安检设备。”

李昂介绍,在实施安检的同时,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还先后5次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医患纠纷隐患排查,印发《医疗纠纷调解典型案例分析报告》和《涉医不稳定事件分析报告》,指导医院做好纠纷化解和不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同时联合公安机关对重点纠纷案件建档立案销账,针对少数患者和家属出现的过激行为和扬言滋事不稳定事件,公安机关坚持‘零容忍’和第一时间出警,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了教育、训诫、拘留等处理,避免了暴力伤医事件的发生。”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表示,将根据医院的类型、规模制定安检方式的实施细则,也将探讨解决部分医院因为空间不足,难以设置安检设施等问题。

2020年7月1日,北京朝阳医院开始实施入院安检(总台央广记者 白杰戈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