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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红顶协会”不得不入 局长“一支笔”支配会费

2019-09-11 16:4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红河9月11日消息(记者陈鸿燕)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十四督查组进驻云南,赶赴红河州建水县,对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办理工商登记时,强制加入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并强行收费”问题线索进行督查暗访。督查发现,群众反映属实。督查组认为,建水县市场监管局滥用行政权力,将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与加入个体协会并缴费捆绑挂钩,且财务管理使用混乱,部门协会不分,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不符,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和权威,损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

  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切断部门与协会利益关联,坚决杜绝利用行政影响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2017年,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发现,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企业“不加入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不缴费,就办不了证”,并要求整改。时隔两年,这一问题在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仍然存在。

  在建水县临安市场监管所,督查组暗访体验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窗口办事人员告知,按照墙上所贴提供材料,再填写加入个私协会会员登记表(含入会申请书),“交会费96元,当场就可打证,每年年报时再交96元”,并明确告知不入会就不能领执照,将加入个私协会作为受理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前提条件。建水县临安镇市场监管分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同时填这三张表,这个是上面对我们的要求。不填这三张表,我怎么打营业执照给你?”

  督查组调阅临安市场监管所档案发现,目前该所登记在册的14747家个体工商户中,除去4566户僵尸商户,在册的10181户都是个私协会会员,每年都要交纳会费。照此测算,临安所每年收取会费近百万元。建水县临安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说:“身份证、复印件、相片,有个96元的会员费,会员费都要交。”

  临安市场监管所所长承认,即使现在的“僵尸商户”,注册时也都填写了《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交纳了会费。

  督查组进行了随机走访,有的商户表示“入会是被自愿的”“入会了才能拿执照”,有的商户“敢怒不敢言,身不由己”,有的商户甚至以为这是国家规定的收费。

  督查组走访发现,强制入会强行收费的情况,整个建水县都存在。协会收取的费用都用在了什么地方呢?建水县临安镇市场监管分所所长说:“说实在的,我们没有乱花一分钱。”

  督查组抽查个私协会部分票据,发现多张从300元至120000余元数额不等、从“茶杯”“指甲刀”到“修缮改造工程款”名目各异的财务支出凭据,均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黄淳签批。2017年至今,个私协会为县市场监管局购买营业执照、登记注册表格等工商登记所需工本费,代市场监管局列支其他专项经费150多万元。

  即便在事实面前,黄淳表示,并没有要求强制入会。“绝对不会强行要求你一定要填,不填完这个表是不给你办营业执照的,这个事我们是绝对没做过的。”

  督查组还发现,个私协会办公地点就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大楼内,协会下设的14个服务站分别在建水县下辖14家市场监管所内合署办公。长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与个私协会人员交叉,会长、秘书长、财务人员由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局在编人员兼任,市场监管局各分所所长兼任协会各服务站负责人。协会各服务站工作人员深度参与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包括窗口咨询、指导商户填写申请材料、直接办理审批事项等。上述做法,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行业协会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彻底分开,目前尚合署办公的要限期分开”的有关规定。

  据了解,7月23日建水县个私协会进行了改选,法人由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改为某地产公司负责人,但仍有市场监管局在编人员进入常务理事会,而且人员混用、办公一体的状况持续没有改变。市场监管部门和个私协会这种“千丝万缕”的紧密关系,形成了二者牢固的利益链条,使个私协会成为名符其实的“红顶协会”。

  红河州政府表示,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督促建水县及州级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同时,抓紧规范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加强行业协会综合监管,并以此为切入口举一反三,推进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编辑: 杨璇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