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以房养老保险”将在全国范围开展 专家建议应和房价波动趋势结合

2018-08-10 17:4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10日消息(记者王颜欣)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银保监会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以房养老保险”在国内试点始于四年前。自2014年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60岁以上老人,可选择“以房养老”,试点期两年。2016年7月,监管部门又将试点期延长到了今年的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也相应扩大。

  在过去的四年中,媒体上关于“以房养老保险”的报道多数都是“以房养老保险”试点遇冷。那么,把试点推广至全国有何意义?未来在推广过程中还要做好哪些工作?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从试点情况来看,业务开展并不理想。截至今年6月底,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共有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幸福人寿前董事长孟晓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公司把“以房养老”产品定位为一个小众化的保险产品,对“以房养老保险”的市场遇冷,他并不担心。

  “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之所以定位小众,原因有很多。首先是与传统观念有关,很少会有人在老了以后将房屋出售,大多数是将其留给自己的孩子。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朱铭来说:“‘以房养老保险’是把老人的房子作为资产抵押出去,以便于成为其老年养老收入的来源。然而,在中国大部分老年人希望把自己的资产传给子女,所以本身此产品就不是一个大众化的产品,不同于养老金以及医疗保险。老年人把房子抵押出去,如果他享受不到几年就不幸去世,那么房子如何折价,包括其继承人或子女未来还能继续保留哪些权利,这都需要协调。”

  除去把“房产留给子女”的传统观念外,房子未来价值的不确定性,也让老年群体和不少保险公司对这一业务并不热衷。毕竟,“以房养老保险”是跨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老人担心“房产变现时我会不会吃亏”,保险公司也会担心房价下跌。朱铭来介绍,这也是保险公司没有高调推广这一险种的原因。保险公司有规避风险的意识,老年人同样有。这需要未来对产品的设计进一步合理化、精细化。

  全国老龄办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新增老年人口首次超过1000万,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4亿,占总人口比重达17.3%。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看来,随着人口结构变迁、家庭代际关系变化,“以房养老保险”具有具体的现实意义。因为中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房子也是很多人除了银行储蓄之外比较多的一个财富载体。如何把房子的流动性置换出来,通过一些合适的保险产品,让老人在退休的时候有更多收入来源,是“以房养老”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重要意义。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机构要做好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综合研判,加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风险防范与管控;积极创新产品,丰富保障内容,拓展保障形式,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增加老年人养老选择。

  朱俊生说,“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设计要和房价的波动趋势有机结合,建立起双方共担机制。当大家都预期房价上涨时,金融机构有积极性,保险公司有积极性,但是房屋所有人没有积极性,他认为保险公司给予的钱远远比不上房屋的增值部分;同样,当大家预计房价下跌时,保险公司、金融机构没有积极性,个人可能有积极性。因此,如何通过好的产品设计,平衡二者利益、风险共担、收益共享,这对“以房养老”的推广非常关键。

编辑: 周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