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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7月1日起实施

2018-06-13 17:0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13日消息(记者丁飞)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第一步。国新办今天(13日)上午召开政策吹风会,人社部负责人表示,中央调剂制度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更不会影响到退休人员待遇。

  截至2017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53亿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2.58亿人,离退休人员9454万人,总抚养比为2.73:1。换言之,目前全国平均2.73个在职人员抚养一位退休人员。

  然而,各地交保费的年轻人和领退休金的老人构成比例毕竟不同,城镇化、就业多样化、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使得地区间的抚养比差距在扩大。有的省份多个年轻人抚养一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结余较多,有的则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说,养老基金结余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等东部地区,累计结余最多的7个省份占全部结余的三分之二,而辽宁、黑龙江等部分省份已经出现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基金运行面临较大压力,“有的省抚养比是4:1,最高的广东超过了8:1;有的省抚养比不到2:1,最低的黑龙江不到1.3:1,这主要是由于各地区人口结构、经济结构不同所造成的。特别是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历史包袱比较重,劳动力流出比较多,所以养老基金的压力较大。而东部沿海省份过去历史负担比较轻,劳动力流入又较多,所以养老基金结余也较多。”

  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可支付17.4个月,有些省可以支付到40个、50个月,每年当期都有上百亿元的结余,广东去年结余超过一千亿元。而辽宁、黑龙江等省份基金运行面临较大压力,已经出现收不抵支,个别省累计结余也用完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面临挑战,需要从省级统筹上升到国家统筹。

  十九大报告提出,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现在,全国统筹迈出了第一步,即《通知》中提到的中央调剂制度:各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划拨,将部分资金收缴上来由中央统一建立调剂基金,有受益省,也有贡献省,通过“富帮穷”进行调剂和统筹。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中央调剂能在一定程度上分担风险,具有再分配的性质与作用,体现了社保制度的公平性和互助互济性,“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调剂,比如某个地区调一定比例到中央账户上去,再按照一定额度发放下去。由此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再分配,确保有缺口地区按时足额发放。”

  游钧用“前台不动、后台调整”形容这项新政。他明确表示,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主要是在省际之间进行资金余缺的调剂。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总量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不会增加社会整体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仍然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不需要额外多缴费。中央调剂基金从各省的养老保险基金中来,再全部拨付到各省的养老保险基金中去,所以基金性质不变、用途不变。基金安全是第一位的。

  早在去年,人社部就曾对外透露,中央调剂制度将在2018年实行。如今靴子终于落地。为何要以中央调剂制度作为过渡循序渐进,而不能一步到位、实现各地养老金统收统支的模式?

  游钧解释说,这与国家地区发展不平衡密切相关,未来将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尽快实现基金统收统支的全国统筹模式,“各地的缴费基数、费率标准、待遇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所以还难以一步实现理想化的基金统收统支的全国统筹模式。较稳妥的办法是,从较低比例来起步,先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来缓解省际之间、地区之间养老保险基金不平衡的矛盾。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出全国统筹的时间表、路线图,尽快实现基金统收统支的全国统筹模式。”

编辑: 张潇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