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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航企国内航线恢复征收每人10元燃油附加费

2018-06-05 18:3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5日消息(记者王颜欣)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开始,多家航空公司开始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每位成人旅客10元;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免收燃油附加费。

  2015年2月我国取消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时隔三年,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再次恢复征收。对于消费者而言,收取燃油附加费最为直接的意义就是出行成本的增加。那么,为什么航空公司不直接调整票价而选择收取燃油附加费呢?

  燃油附加费,顾名思义就是由于燃油而收取的费用。燃油成本在航运、轮运、汽运等运输行业中,占总成本的比例非常大。所以,燃油价格的波动往往会带来较大幅度的成本增加。而收取燃油附加费,是全球运输行业通行的做法,目的就是为了让运输服务的消费者分担一些油价上升带来的额外成本。

  中国民航大学教授李晓津解释,之所以不选择直接用涨价的方式来覆盖燃油价格上升带来的成本增加,主要的考虑在于燃油附加费是一种临时的、专项的费用,待油价下跌后就不再收取。最近国外的一些航空公司也开始表示要恢复征收附加费,另外航运业例如马士基也开始收。相对于涨价,附加费在感觉上更清晰也更明确。

  具体到我国的民航业,上一轮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止于2015年2月,此后不久,发改委和民航局将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标准进行了上调,由此前的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即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

  民航局详细规定了燃油附加费最高标准具体计算公式,分为800公里及以下航段和800公里以上航段两种。同时民航局还规定,征收标准最小单位为10元,不足10元按四舍五入计。

  其实5月公布的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已达5013元/吨,但由于按四舍五入计算并未达到最小起征单位10元,故未开始征收。有机构测算,今年6月航空煤油出厂价达到每吨5389元,因此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

  此次油价上涨,始于2017年第四季度。受国际原油输出组织(OPEC)减产影响,国际油价反弹。进入2018年,继续受到OPEC产量波动、美国制裁伊朗和委内瑞拉等因素影响,国际原油期货价格震荡上行,并在5月创出三年以来的高点。所以,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也在三年后开始恢复征收。

  在2008年和2011年时,我国国内航线800公里以上航线的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曾达到过150元。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綦琦回忆,当时国际油价达到了历史高位。

  在当时,很多国内航线都还在采用计划定价制,相当于某一条航线上的价格是确定的。当成本上升时,航空公司没有办法通过价格上涨来覆盖掉成本,所以才有了航空燃油附加费的增收机制。近年来,国内已经有超过数千条航线,完成了计划价格到市场价格的改革。綦琦指出,在这样的情况下,收取燃油附加费应该多一些考虑。市场定价就是允许航空公司每一个航季最高可以上浮全价票价的10%。按这个算法算,理论上一年票价的涨幅最高可以接近21%。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按过去的计划票价制定燃油附加费是有待商榷和讨论的。

  李晓津分析,旅客在选择出行方式的时候会考虑综合费用,从长期的角度观察,燃油附加费与票价之间存在着相互补偿的关系。很多旅客在买票时,只考虑综合的费用。以往也有一些经验表明,当燃油附加费特别高时,票价就会下降。最后消费者总支出的费用是一定的,所以这是一个短期的影响。

编辑: 昌朋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