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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购入政府拍卖走私肉遭刑拘 湖南临澧法院被指超期审理

2018-05-14 16:5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临澧5月14日消息(记者管昕)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中国之声近日报道了湖南临澧县商人张三军从广西购入公安、工商等部门公开拍卖的“罚没走私肉”,运回湖南临澧县后销售被刑拘并起诉的案件。记者调查发现,此案曾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目前案件被指处于超期审理、超期羁押状态。更值得关注的是,这批卫生安全状况存在争议的走私冻肉制品,下落何处,如何无害化处理?

  根据临澧县公安机关的指控,张三军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张三军的辩护律师高峰表示,涉案冻肉制品的来源是本案的关键,但公安机关未对此进行调查和取证,“公安机关是有条件收集的,他们把张三军及多个公司员工都抓了,完全可以侦查讯问,但公安机关刻意不调查。”

  张三军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法院自有公论。但张三军的家属向中国之声反映称,此案已处于超期审理状态。

  根据临澧县检察院的起诉书,记者注意到,临澧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于2017年1月18日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因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退卷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2017年7月31日,检察机关移交法院起诉。

  目前,案件一审已开庭两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但案件至今没有宣判。中国之声记者还注意到,由于公安机关非法冻结了涉案的相关账户资金,检察机关曾两次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解冻这笔资金。高峰律师称,在常德市委政法委监督下,账户资金才予以解封。

  华南某地海关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对罚没的无主“走私肉”,一般是填埋或焚烧,做无害化处理,防止流入市场。“如果确定是走私或者来源不明的,先联系检验检疫进行检查。没有手续的,检验检疫就认定为是没有合法手续,是来自疫区的。”

  这名海关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在一些地区,有不法商人将海关填埋的肉制品挖出,再流入市场,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由于这其中存在巨大的经济利润,让不法商人不惜利益输送,铤而走险。

  广东某地市场稽查部门的一位负责人也告诉记者,他们也遇到类似张三军案件这样的情况,但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禁止商家外地竞拍来的货物,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下流入市场进行销售。“我们不对这个物品进行没收,拍卖来的,来源算是合法。如果要销售,就自己再去送检,送检项目合格才允许销售。如果要流入市场,就必须得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管的要求去做。”

  这位稽查部门的负责人还表示,同样一批货品,检验检疫指标的多少,也决定着这批冻肉制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而据他了解,广西此前允许公开拍卖的走私物品,大多检验检疫指标并不全面。

  记者调查发现,2016年11月之前,广西的地方性法规允许“走私无主肉制品”公开拍卖,但由于其中存在隐患,当地已修订细则,不允许再公开拍卖。而此案的发生时间,恰恰在修订细则之前。

  广西壮族自治区打私办一名工作人员就此事接受媒体采访称,此前国家层面对走私冻品的处理没有统一规定,出现类似张三军案情况,原因可能在于各地理解不一,在实际工作中规范性操作程序也不一致。

  记者发现,此案中涉及的冻肉制品已有部分冻肉在被查扣之前流入市场。针对此案涉及的超期审理、临澧公安未调查取证冻肉来源等问题,记者联系临澧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截止发稿前未得到回应。而临澧法院回复称,经请示,该案在审理期间不接受媒体采访;并称,该案的审理程序符合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存在超期审理问题,但对记者追问“法院计算审理期限是根据哪一条法律规定”,对方未做正面回复。

编辑: 赵亚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