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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工陷“身份困境” 长期处于劳动权益保障的灰色地带

2018-04-14 17:2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郑州4月14日消息(河南台记者花栀子)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快递小哥遭遇车祸自己埋单”“外卖骑手入职容易,签合同难”……近年来,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并不少见。记者调查发现,网约工长期处于劳动权益保障的灰色地带,一旦发生侵权纠纷,往往只能“哑巴吃黄连”。

  河南周口的小刘最近刚刚成为郑州市金水区一家外卖品牌的送餐员。他先在手机联系表上填写姓名、性别、常住地址和手机号之后,附近小区里的外卖工作站点就让他去面对面签劳动合同。

  小刘说,这份工作来钱快:“400单以内,一单是5块,还有好评奖励和等级奖励;400单以后是6块,800单以后是7块,送得越多,挣得越多。”

  但这份工作并没有齐全的保障,送餐骑手没有底薪,每天工作九个小时,从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再从傍晚五点到晚上十点。

  小刘说,公司买的只有有商业保险公司的交通意外险:“每天只要你一上线,接第一单的时候扣两块或者三块。”

  美团外卖或是UU跑腿,也是相同的情况。虽然在招聘中提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实际操作中却以意外伤害险来代替社保。记者以求职者的身份联系了美团外卖郑州市金水区站点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没有五险一金,我们只给你买意外险。”

  仅养老保险一项,一年一人就需要交几千块。五险一金全算上,对很多外卖送餐公司、快递公司等,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在快餐骑手、跑腿员、网约车司机等十几位网约劳动者的采访中,记者只碰到了一位外卖骑手缴了养老保险,还是他自己缴的。

  郑州春屹律师事务所律师望开源指出,“网约工”是一个社会名词,不属于法律称谓。现在最大的争议就是,他们和平台之间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果是劳动合同关系,那么网络平台或用工单位就必须严格遵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如果是雇佣性质的劳务关系,则是平等的民事合作关系,由《合同法》进行规范,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各自权利、义务。

  在望开源看来,正是由于新兴事物和法律的对接出现了模糊地带,才导致网约工群体维权艰难。要解决这些问题,由政府从上到下推行行业规范是一个见效比较快的做法。政府部门应当加大监管力度,要求网络平台或用工单位必须和员工及网约工签署书面合同,不管是劳动合同还是雇佣合同,依法执行。强化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依法保障网约工的各方权益。

编辑: 李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