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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广场舞噪声怎么治?

2018-04-12 16:48:00来源:央广网

  广场舞之害,从何治起?去年8月,南京鼓楼区宝塔桥街道的二仙沟工程竣工,经改造干净整洁的市民广场吸引了周边的广场舞爱好者蜂拥而来。附近14号楼居民表示,他们常被嘈杂的音乐声吵得无法休息,一直要持续到晚上10点多才能安宁。2017年8月份以来,仅“四村14号楼广场舞维权”微信群中的几十人报警百余次,社区民警除了同情,束手无策。

  近日,民警终于计上心来。警方和街道等部门在市民广场上安装观光座椅和休闲运动器材,除了方便居民锻炼身体,更大大减少空旷场地的面积,避免大量广场舞爱好者的聚集。从图片看,石桌、石凳和器材星罗棋布的广场,俨然低配版的露天健身房。想跳广场舞,对不起,人一多,抬手就能碰到个单杠。

  这是一种抹不开面、拉不下脸的基层智慧。广场舞爱好者们一句“跳广场舞是我的自由”噎得警察只剩召集协商会的份。这协商会的潜台词是,乡里乡亲的,有啥事不能好好说,至于上纲上线的吗?

  容我上纲上线地说一句,有法必依、上纲上线,正是法治社会对执法者的起码要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说,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广场舞的噪声有没有经过检测?如果超标,先警告再罚款,每次来跳舞要交200元噪声门票钱,你猜这广场舞队伍还拉得起来吗?如果不超标,清清楚楚告诉维权的居民,也好省却后边的99次无效报警。

  于法有路,偏偏要找最不伤和气的高成本解决方案。把空旷的广场填得无法集体起舞,是广场舞噪声的根治之道吗?事情演变至今,民警、跳舞者和抗议者三方中,民警沾沾自喜于自己兵不血刃,以额外的市政工程化解了原有的治安纠纷;至于广场上对峙的双方呢?新闻中说,如今,“小规模的广场舞爱好者再没有噪音扰民”。可以想见,这当中,有跳舞者们咬牙切齿的“哪怕广场成这样了我还是要跳”,也有抗议者们的另一种妥协——“和之前比已经算不错,这么点噪声忍就忍了”。这算得上是痛快的结局吗?

  跳广场舞,从来不为法律禁止;超标的噪声,也从不为法律所容忍。双方的权利在分贝数上交锋,这是民警出场、履责、判定是非的时刻。觉得“法律”二字太沉重,想方设法以法律以外的途径解决问题,村口王二麻子这么想我理解,执法者怎么能这么想?广场上的单杠和小石墩子暂时压住了波澜,可是到了最后,居民还在听噪声,广场舞的大队伍被打散成小队伍,每个人都扭捏地觉得,事情的解决是因为自己退让了一步。而原本,照法宣科,人人都能得到对和错的明确答案。(记者沈静文)

编辑: 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