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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回应个税改革、房地产税等热点话题

2018-03-07 15:2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7日消息(记者张明浩 徐升)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中央一号文件将“三农”工作的重心聚焦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财政部门对于以上的这些问题具体会有哪些新举措?在今天(7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对社会热点关切一一进行了回应。

  2017年,我国经济总量已经迈上了80万亿元人民币的新台阶,同比增长6.9%,经济活力不断增强、企业效益不断改善。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2018年,将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让市场主体能够迸发出更大的发展活力。首先要继续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其次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再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在回应“有国际机构预测中国直接债务将上升,如何加强地方债务管理、控制债务风险”的问题时,肖捷表示,截止到2017年末,我国政府债务余额为29.95万亿元、政府负债率36.2%,呈现下降趋势。肖捷说:“我们将继续采取‘开前门’和‘堵后门’并举的措施。在‘开前门’方面,合理增加债务规模,合理确定分地区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在‘堵后门’方面,主要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担保法,从严整治无序举债乱象。”

  房地产税改革的呼声近年来不断加大,不少专家学者认为特别是对有利位置的房屋和地产,按其承载的公共服务价值征收一定税收有利于社会公平发展。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指出,目前,全国人大、财政部和相关部门正在根据“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总体思路起草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大多数国家实施的房地产税制度有一些共性,比如:对所有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按评估值征税;对一些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提供一些税收减免;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收入归属地方政府;房地产税税基确定非常复杂,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获得点赞无数。史耀斌称,个人所得税改革有两大内涵值得关注:一是提高起征点;二是首选大病医疗、子女教育来增加专项扣除。而更为关键的是还将改革完善个税征收模式。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属于分类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模式,这次改革会将分类税制转化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将一些劳动性所得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首先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再确定一个起征点进行征税。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作了全面系统的部署。记者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介绍,财政部将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精准发力;加强资金监管。

  此外,肖捷在记者会上透露,今年将继续加大财税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给中小微企业“包一个政策大红包”。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政策,继续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编辑: 王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