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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岛核事故诉讼案宣判: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被判赔偿

2017-10-10 18:1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0月10日消息(记者邢斯嘉)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掐指一算,日本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已经过去6年半的时间,不过有关的后续问题却并未随着时间淡化和了结。这些年,在日本全国各地避难的福岛民众一次次发起着各种集体诉讼。而被告正是事故的主要当事方,日本政府和日本东京电力公司。

  今天(10日)下午,一起原告团人数庞大的约4000人的集体诉讼在福岛地方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判定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向原告支付总额4亿9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929万元赔偿金。尽管这与原告160亿日元赔偿诉求相去甚远,不过也是继今年3月以来第二例核诉讼中认定国家责任,宣判原告胜诉的案例。

  此次福岛地方法院的宣判意味着日本政府被认定存在失责。而对于原告团而言,追究失责的诉讼比想象中还要漫长得多。

  早在2013年3月11日福岛核事故两周年时,附近的灾民聚集起一个小团体,把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告上了法庭。原告团要求法院判定日本政府和东电在福岛核事故中负有责任,并向每位原告支付每人每月5万日元的赔偿金。最初,原告团只有800人,后来经过四次提诉,原告团人数发展到现在的近4000名。这也成为日本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一起福岛核事故集体诉讼。

  福岛县相马市居民中岛孝家距离福岛第一核电站约40公里。中岛家经营着一家社区小超市,在福岛核事故以前,卖的大多是当地相马港捕捞的新鲜水产,收入原本一直不错。如今作为福岛核事故集体诉讼原告团团长的中岛孝告诉记者:“在福岛核事故以前,除了周日和节假日,渔船每天都出海捕鱼,而现在却减少到每周两次。因为福岛核事故,像我这样做点小买卖、还有跟旅游相关行业的人,经济上都受到核辐射的影响,收入大不如前。”

  2013年3月11日福岛核事故两周年时,中岛跟附近的灾民一起,把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告上了法庭。中岛孝说:“日本政府一直说核电站很安全,说的话都不算数了吗?因为核事故我们受害情况这么严重,日本政府却不好好进行赔偿,连保护国民的基本生活都做不到。”

  福岛核事故集体诉讼辩护团律师代表马奈木严太郎谈及此次的庭审焦点与依据时表示:“早在事故发生之前,日本政府和东电实际上已经预测到,一旦发生海啸,很有可能海啸的高度会超过福岛第一核电站的防护高度,已经知道这种可能却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不能被原谅。很显然日本政府和东电有责任,我们要求法院判定这一点,这也是这次诉讼的焦点所在。”

  这是日本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一起福岛核事故集体诉讼。辩护团律师代表马奈木严太郎说这次诉讼的原告遍布59个市町村,也就是整个福岛。其实对原告团而言,诉讼比想象中还要漫长。5000人应对赔偿队伍,5000亿日元先期赔偿金额。有关的巨额数字反映着是日本福岛核事故之后,东京电力付出的代价还在不断扩大。在这样的核事故悲剧面前,赔偿应由电力公司一力承担,还是国家也义不容辞?过去的几年里,日本政府一直试图让东京电力承担“完全赔偿”。

  近日,日本著名民法学家森岛昭夫接受了访问,作为日本资源能源调查会电气事业分会原子力部会委员,熟悉原子能赔偿相关法律的森岛昭夫表示:“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发生后,一直由苏联政府承担赔偿责任。而美国的三英里岛核事故中,受害者只有核电站内部工作人员,事故并未波及外部人员。此次,福岛核事故因为影响范围大、受害人数众多,赔偿称得上史无前例。赔偿出现扩大化的趋势,仅靠东电已无力支付未来的巨额赔偿。2011年9月,日本政府依法设立了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由该机构负责通过国债担保、借贷方式对东电实施资金援助,并接受受害者的赔偿咨询。之所以设立这个机构,源于如果直接由政府接手赔偿,相当于政府承担了核事故的赔偿责任,而这正是日本政府一直试图回避的。”

  为什么日本政府如此坚持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森岛昭夫表示,根源在于日本的《原子能损害赔偿法》中对国家赔偿的暧昧规定。

  如今骑虎难下的东京电力公司用于报废反应堆和灾害赔偿等的事故处理费用也大大超出预想,不仅民众的负担增加,东电经营的恢复也遥遥无期。由于当地反对,各地核电站重启工作没有进展,事故的影响对于日本能源政策而言被称已是”沉重脚镣”。而关于赔偿费用的增加部分,日本政府则建立了从2020年开始的40年里提高输电设备利用费的制度。普通家庭每月电费也将随之上涨……

编辑: 王笑蕾
关键词: 东京电力;福岛;核事故;诉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