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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回应用户发布内容版权归属:用户可以合法使用

2017-09-16 16:4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16日消息(记者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最近,新浪微博修订《微博服务使用协议》,其中两个条款引发舆论的广泛争议。按照字面含义,这两条内容大致可以归结为:用户发布在新浪微博上的内容,新浪享有独家版权;用户无偿授权微博去维权,维权的收益全部“归微博平台所有;此外,用户还要承诺“积极配合微博平台行使上述权利,并按照微博平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相关协助”。

  这个协议内容,被舆论理解为,虽然新浪微博不给用户一分钱,但在新浪微博上发的每一个文字以及其收益,都归新浪微博所有。这些条款,遭到诸多非议。

  节选网友评论:

  路西法瑞丝:你微博给用户著作费了?凭什么用户的作品发在你微博上就成你微博的所有权了?

  衣冠不整古风存:既然你们对于版权大包大揽,那有人微博造谣是不是也应该抓微博?毕竟版权属于微博啊,只想着收益不想担责任?

  南瓜的脑内:现在有很多公众号或者一些搞笑的app,没有经过作者就转载。微博这个行为既算是保护了一些用户的权益,感觉微博也可以不通知作者就收钱,也算是强行分一杯羹,收保护费的性质。

  作家马伯庸也表示质疑,“我在微博上首发了篇文,杂志想刊登,可如果新浪不同意,我本人点头都没用?”对此,微博CEO来去之间表示,你可以自己发给第三方,但是不能单方授权第三方直接来微博抓,来微博抓还需微博授权。

  对于引发舆论争议的新浪微博的协议条款,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三平认为,这是属于单方面排除用户权利、加重用户义务的无效的格式条款,“这两条规定很显然同著作权法相违背。这种行为又是在一个格式条款里出现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格式条款当中,减轻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义务,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我认为它符合无效条款的特征。”

  今天凌晨两点左右,新浪微博方面发布一份情况说明,归结起来,大致的意思有这么几点:第一,《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的动态调整,既要维护用户的权利,也会维护平台的合法权益,这两者是协调统一的;第二,引发舆论关注的两个条款之前就有,并不是新增的条款;第三,对引起争议的两个条款进行修订,初步的修订表述是: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用户同意并授权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义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新浪微博今天凌晨发布的说明中还表示,用户对自身拥有完全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内容可以合法使用,但是所有未经用户和微博平台共同同意,擅自直接抓取用户已经在微博平台上发布的内容的行为均属于不正当竞争。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三平认为,这份新修订的版本,依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其相关条款的违法性。

  新浪微博为什么要如此规定呢?今天中午,记者尝试联系新浪微博方面的相关负责人,但对方表示,目前不便接受采访。

  有互联网媒体推断,新浪微博此举,与今日头条有关,并罗列了以下信息:

  今年8月10日,微博官方公告称某第三方新闻平台在微博毫不知情、并未授权的情况下直接从微博抓取自媒体账号的内容,鉴于其行为性质严重,微博先行暂停了第三方接口,并表示将会依法维权。

  在微博发布上述声明之前,头条社区官方已经向头条号作者发布授权开通微博内容源的内测通知。通知显示,开通此功能后,头条号平台将提供技术能力,帮助用户将微博等平台发布的内容定期自动发表到今日头条旗下的社交媒体产品——微头条上。

  9月10日晚上,今日头条向部分用户发出系统通知称“今日头条将于近期停止提供新浪微博的账号服务”。之后就是微博在《微博服务使用协议》中增加了微博内容的原创独家性。

编辑: 高杨
关键词: 新浪微博;用户;内容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