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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因健康状况被学校拒收 专家:学校不应是无限责任承担者

2017-09-03 18:4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铜川9月3日消息(记者周益帆)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两年多前,小轩因患白血病被迫休学,如今他已经病愈,医院也出具了可以复学的证明,没想到的是,小轩所在的陕西铜川新区阳光中学表示,以小轩现在的健康状况,学校担不起这个责任,拒绝接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以拒收学生吗?

  2014年,因为工作调动,小轩的父母将他送进了私立学校——铜川新区阳光中学。小轩的母亲马女士说,当时她单位分流到富平,等于是到了外地,不在家,孩子是爸爸一个人带,然后就把孩子送到私立。

  然而,当时在读初一的小轩,在课间休息时突然晕倒,经医院检查确诊患上急性白血病。小轩所在的中学师生当时还伸出了援手。学校前任董事长在的时候,教职员工一共募捐了6万多。

  经过治疗、康复,小轩的情况逐渐好转,今年6月,医生给他开出了可以复学的证明。小轩的父亲说,“本来医生说2016年孩子就可以上学了,只是有些指标不太稳定,我们害怕出意外,人家医生没给开证明。”

  令小轩父母没有想到的是,曾经给这个家庭帮助的学校,拒绝了接收小轩。小轩的父亲告诉记者,“学校说必须要医生证明,我们就去开了,6月20日也报道了,然后到8月28日分班的时候,说这个事情不好说,让我们去找校长,然后副校长就说这个肯定不行。”

  为了让小轩能够融入社会,小轩妈妈甚至提出给学校写保证书,但并未解决问题,“他说孩子戴口罩对其他孩子有影响,又说害怕孩子跟不上他们的节奏。我们让他带口罩,主要是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对其他人没有影响,我们就说先让孩子进去,不行我们再走,绝对不拖累你学校,写保证书都不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就小轩的情况,家人与铜川区教育部门进行沟通,经过协商,小轩将转去公办学校,但事情并未结束。

  在《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学生休学的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可能因为休学手续存在问题,初一都没有念完的小轩,学籍到了初三。

  小轩父亲说,只能等明天继续沟通协调相关适宜。阳光中学拒收小轩一事,也引发了很多讨论,有观点认为,不论是不是私立学校,在学生义务教育阶段,都不应该拒收;也有人认为,学校方面的担心也可以理解。

  教育专家熊丙奇认为,要解决此类现象,社会应该在一定程度上调整将学校当作“无限责任”承担者的思路。现在只要发生安全事故,不管学校有没有责任,首先要追究学校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有学校就会说早做恶人、晚做恶人都一样,那就早做恶人,造成了畸形的办学生态。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加强中小学安全防控的具体意见,其中提到建立明确的学生安全事故体系,认真调查,如果学校没有责任,就不应该承担责任。

编辑: 杨璇铄
关键词: 健康状况;铜川中学;小轩;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