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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今起征求意见 规范住房租赁销售行为

2017-05-19 18:4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19日消息(记者刘飞)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据统计,我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自2013年以来,每年全国商品住房销售面积都在10亿平方米以上。

  征求意见稿中称,制定本条例是为了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那么,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具体有哪些条款?对住房租赁或销售各方当事人有哪些影响?

  此次征求意见稿共7章、47条,涉及住房租赁、住房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

  以往,不少租过房子的人都遇到过房东随意涨价或逐客等问题。对于租金和租赁期限,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租人应当按月支付租金。对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对租赁期限约定不明确,出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

  征求意见稿还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签订三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的,规定要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珺表示,这有助于构建稳定的租赁关系。“实践中,有让提前交一年租金或一个季度,这样压力比较大。而且如果承租人不租了,这个钱很难要回来。这也是想保护承租人一方的利益。”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分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这有助于当事人合理确定租金价格。“为承租人在出租人谈判的过程中信息能掌握得比较齐全,可以拿这个作为依据。”

  此外,在承租人居住权利保障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承租人可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同时,征求意见稿也规范了承租人租赁行为,例如,不得擅自改动住房结构和室内设施设备等。

  今年2月,国务院将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在此方面,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住房租赁企业依法享受有关金融、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

  对此,楼建波指出,具体如税收上如何鼓励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给政策权利、优惠是希望大家承担相应责任的。所以对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房屋也有规定,希望它在市场上提供中长期的出租房屋。

  而在住房销售方面,征求意见稿特别是强化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住房行为的监管,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编辑: 杨璇铄
关键词: 住建部;住房;租赁;销售;管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