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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2017-02-10 18:1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10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上海、江苏等11个省份的部分城市,以为期一年的时间,探索建立适应我国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在扣除成本、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每周门诊一百人、每年上手术两百台、主管住院患者400人次,这是北京某三甲医院医生李姝过去三年的工作量。然而,李姝坦言,大部分她这样的年轻大夫,收入都不高,“比如上海,我同学的收入很低,一个月两千块钱的工资在上海可能不太够的。”

  2000元左右的工资,是全国大部分刚入职的医生收入水平。事实上,我国整个医生群体的平均收入较其他行业也相对靠后。统计显示,2015年我国公立医院职工年均工资性收入为8.9万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仅为5.5万元。医生的收入,与教育程度、职业含金量、工作强度严重不匹配。

  以北京为例,普通门诊的挂号费用在10元左右,平均每个病人诊疗花费15分钟;同样的15分钟,男士去理发店理发,则至少需要花30元。阳光收入上不去,让部分医生不得不诉诸“灰色收入”,导致以药养医的问题难以破解。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庄一强认为,《意见》中“逐步提高诊疗、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比例”的要求,提高技术性收入比例,不仅将鼓励医生深耕医疗业务,更将助力于“医药分开”。

  庄一强表示,“医生如果要收入1块钱,从技术收入,直接拿1块钱就好了。但如果从药品那边,中间环节多,医生拿1块钱,其实别人分了好多块钱。如果提高医生的技术含量,这样会加强医生的技术水平。提高阳光收入、同时打击黑色收入,相信大部分医生会愿意拿阳光收入。”

  长期以来,“做医生挣不到钱”的观念,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选择这个行业,甚至导致大量基层医护人员流失。尤其儿科、外科等强度大、难度高的科室,人才匮乏更加严重。对此,《意见》特别提出,落实公立医院薪酬的分配自主权。充分体现医、护、药等不同岗位差异,向关键和紧缺、高风险强度岗位,以及业务骨干、成绩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避免大锅饭。同时,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雪倩认为,将收入与岗位职责密切联系,体现知识、技术价值的分配方式,将有效缓解部分领域医务人才短缺的问题,“公立医院是按照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来发放的,有一定的总额限制,即便有结余也会受到限制。要改变,医院不能简单的按科室的收入减去支出来分配。让医院可以在不同岗位设置不同指标,要按照多劳多得,解决高风险科室没人去的问题。”

  归根结底,公立医院还是要姓“公”。这意味着,在建立绩效考核与收入分配机制时,必须实施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意见》要求,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工作量、服务质量、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纳入公立医院评价体系,与医院的薪酬总量挂钩。考核不合格的医院,将被降低薪酬水平。对医生的考核也将与薪酬挂钩,考核指标则包括工作量、技术、医德医风等因素。

编辑: 杨璇铄
关键词: 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考核;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