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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新闻晚高峰

北京二中院披露陆俊、南勇等减刑案件审理情况

2015-02-09 17:55: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2月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知名的前国际足球裁判陆俊、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南勇、曾任的党委副书记谢亚龙减刑案曾经引起不小的社会关注。而这几起案件的都是在北京市二中院管辖的司法部燕城监狱开庭审理的。

  2014年1月,中央要求更加严格地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腐败,一年来,北京二中院审理了460多件此类案件,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三类犯罪及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40多件减刑假释案,都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中国之声就曾现场报道过陆俊减刑案。

  对于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到底如何从严把握条件?对哪些情形不予减刑?中央台记者对法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确有悔改表现,是减刑、假释最基本的条件。法院开庭审理时,除了考察罪犯是否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执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场劳动任务,还有更重要的内容。北京二中院副院长董建中:

  董建中:要考察其是否通过主动退赔、退赃、赔偿损失,以及履行财产刑等方式,积极消除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北京二中院审监庭庭长张素莲进一步说明:

  张素莲:无论是陆俊、还是南勇、谢亚龙,当时有违法所得,在减刑之前,服刑期间,由家属退缴违法所得,同时也履行了财产刑。综合这些方面认定他有悔改表现。

  南勇被裁定减刑一年后,有关罪犯发明创造认定及在减刑过程中的作用等问题曾引起了媒体广泛关注,张素莲分析,依据中央文件规定,罪犯发明创造是否构成重大立功表现的认定非常严格。

  张素莲:发明创造仅限于发明,而且对实用新型的专利和外观设计的专利,不作为重大立功表现的一种情况,这种情况监狱考核时,属于酌于加分,不属于必然加分的条件。

  张素莲进一步说明了裁定南勇减刑一年的理由,发明创造不是决定性因素。

  张素莲:对南勇减刑的条件上是主要考虑他日常改造的加分,因为他2012年下半年到燕城监狱服刑,提交到我们这里是2014年11月份,服刑期限已经两年多了,在这两年中,他主要靠监狱的计分考核的办法,和提请减刑假释的工作办法,计分考核的细则,通过驻狱检察室检察人员、以及我们法官的综合评判以后,他实际上有五次综合表扬,两次单项表扬,应该是十四个月。因为执行机关也是从严把握,报请减刑一年,我们也是综合考虑,裁定对南勇减刑一年有期徒刑。

  去年,北京二中院对3名罪犯裁定不予假释,1名不予减刑,罪犯耿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400多万元。执行期间,除了已追缴的案款1万元外,服刑期间亲友代其退缴案款20万元。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对耿某假释,被法院裁定不准。

  张素莲:21万相对于1400万比例是非常低的,虽然执行刑期超过了判处刑期的一半,也有认罪悔罪的表现,但是我们考虑到财产刑执行,退赔这些情况,在第一次刑罚执行机关报请假释的时候,我们裁定不予假释,当执行机关向法院提请对他减刑一年的时候,我们对他减刑十个月。

编辑:李岸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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