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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新闻晚高峰

医生累倒手术室一月后身亡 超48小时未认定为工伤

2014-12-06 16:30: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2月6日消息(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北京阜外医院麻醉科副主任医师昌克勤医生因脑干出血在手术室晕倒,这一消息让很多人为昌克勤医生默默祈祷,但最终,大家等来的,却是他在12月2号下午两点去世的噩耗。昌大夫的去世,这个消息是北大人民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张海澄第一时间在微博上透露的,大家在为昌大夫扼腕叹息的同时,也对张海澄大夫提到的工伤认定问题热切关注。

  张海澄大夫在微博当中说,由于昌克勤医生的死亡时间距离发病时间超过了48小时,没有能够认定为工伤。倒在手术室还不能认定为工伤吗?法律专家对此又怎么看?

  北大人民医院张海澄说,他也没想到一条微博就引起大家如此强烈的关注,但现实的情况是,因为工伤认定的标准问题,很多医生确实会遇到很多尴尬的场景。

  张海澄:比如病人还有一定的期望能抢救过来,但是有可能提前就终止,放弃这个治疗。而这个时候,又跟比如单位的意见矛盾,或者跟病人本身的意见矛盾。比如前期曾经报道过几例这种病人,他会感觉到病人在流泪,渴望还要求继续治疗,但是因为快到48小时了,家属必须做决断要放弃治疗还是不放弃,如果你不放弃,你就不能算工伤,有案例,深圳民工最后超过一个小时也不能算作工伤,一下子就相差了很多的赔偿。

  面对手术台伤奄奄一息的患者救还是不救,这本该不是个问题,可残酷的现实是如果认定为工伤,将会有不低的工伤赔偿金,而一旦不是工伤巨额赔偿就不可能得到,于是医生们会遇到这样奇怪的情况,家属放弃治疗,而企业则千方百计的选择继续治疗。

  张海澄:尤其是不是正规的单位,或者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按照工伤管理条例,超过48小时之后就不算工伤,赔偿就差很多。如果48小时之内死亡算工伤。工伤的死亡,虽然没有上工伤保险,但是单位也要给患者家属赔偿很多。所以这些单位更要求你用各种手段一定要全力的抢救,曾经还出现过患者这方和单位那方都要打起来了,都要抢着拔管了。

  昌克勤大夫的孩子还在上学,父母在老家农村,这样的情况让一些人把矛头对准了北京阜外医院,认为不能认定为工伤是医院对兢兢业业工作的员工太过残酷的做法,张海澄说,这一点是大家误会了阜外医院,因为是否确定为工伤最后是否按工伤赔偿并不是阜外医院说了算。

  张海澄:其实这个跟医院本身没有关系,因为工伤管理条例是个工伤基金,工伤基金完全由社保来支付,阜外医院也是很积极的在处理昌大夫这件事情,包括及时向社保部门提出了工伤的申请,现在还没有最终的结果。医院这边也会妥善的处置,包括家属的抚恤金等等。阜外医院这个层面一定会厚待员工的家属,所以这一点也请大家放心。

  根据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今年4月,最高法出台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提到,下班之后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属于合理时间,下班途中需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属于合理路线。但遗憾的是,唯独对48小时的规定没有触及,大家伤感那是否意味着昌克勤大夫只能留妻儿老小更多的遗憾。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求邱宝昌认为,可以考虑通过个案认定来维护权益。

  邱宝昌:我认为从立法精神对劳动者保护来说,应该在48小时以内或者以外都应该认定工伤,只要死亡或伤残,是由于超强度劳动造成,我认为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这个依据可以在以后的司法解释中完善。现在虽然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也可以通过工伤部门认定,如果不服可以通过法院。

编辑:任芳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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