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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新闻晚高峰

邹恒甫称北大淫棍多被判微博道歉 代理人表示或上诉

2014-08-20 16:36: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案件原告及委托代理人

  案件被告及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宣读原告北京大学诉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案判决结果

  央广网北京8月20日消息(记者满朝旭)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这一时段,要来关注的新闻人是原北大教授、经济学家邹恒甫。咱们先稍稍把时间倒回整整一年,去年的8月21日,邹恒甫发微博称,北大梦桃源餐厅有桃色事件,其中提到了校长、教授、系主任等,并称“北大淫棍太多”。

  三天后,北大专门调查此事,并连发三次声明。而北大、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随后起诉邹恒甫侵犯名誉权。

  一年后的今天,北京大学及北京梦桃园餐饮有限公司诉邹恒甫名誉权纠纷案一审宣判,邹恒甫被判道歉。

  海淀法院法官宣读两案判决用了50分钟时间,判决要求邹恒甫停止侵权,删除涉案的微博,要求在其新浪微博首页连续7天向北京大学和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道歉。声明内容需经法院核准,如果邹恒甫不履行该义务,法院将在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布判决的主要内容。2012年8月21日起,邹恒甫在其新浪微博上发表内容:“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对于北大诉邹恒甫侵犯名誉权案,法院认定:

   审判长:利用新浪微博平台,发表针对北京大学及北京大学院长、系主任及教授群体的诽谤侮辱言论,使公众对北京大学产生一定误解,造成北京大学就此事上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该言论不构成公民合法行使批评监督的免责事由,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故邹恒甫应就此承担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言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邹恒甫还曾在微博上说:那些服务员主管女人也特喜欢给北大院长主任部长教授敬酒。发票要多少就开多少买多少。这种院长主任教授通过总在梦桃源吃喝跟漂亮女服务员发展淫荡关系。对于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诉邹恒甫侵犯名誉权案,法院认定:

  审判长:利用新浪微博平台,发表针对梦桃源公司的诽谤侮辱言论,使公众对梦桃源公司产生一定误解,足以造成梦桃源公司在此事上的社会评价降低,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故邹恒甫应承担停止侵权,删除全数10篇侵权微博言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的侵权责任。

  不过,对于这个结果,邹恒甫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可能会继续上诉。

  审判长:被告邹恒甫对判决的意见是否上诉?

    代理律师:我们跟当事人仔细研究一下判决书,然后再酌定是否上诉,可能性比较大。

  宣判结束以后,邹恒甫的代理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对此结果的看法。

  邹恒甫代理律师:我们感觉到有一些遗憾,事实依据也有一些问题,凭我对当事人的了解,他应该会上诉。我给你打个比方,比如在网上的民意测量,有一万多人相信邹教授讲的是真实的,这一万多人的相信到底是邹老师言论的结果,还是这些网民他们自己的社会经验决定的评价。我觉得判决书把这一万多人相信邹老师讲的这是真的,说成是邹老师自己微博言论的一种结果损害了北大的声誉,我觉得这个因果关系可能还是点问题。

  而原告之一的北京大学则对此结果认为是一个好的结果。

  北大:学校很快会有一个相关的公开声明,到时候会给你。


 
 

编辑:任芳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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