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网首页

一键登录

中广网首页  |  快讯  |  评论  |  国内  |  国际  |  军事  |  财经  |  视频   |  图片  |  科技   |  娱乐  |  体育  |  社区   |  教育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新闻晚高峰 > 正文

国务院鼓励“以房养老”试点 多数老人不买账

2013-09-14 17:21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央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记者陈亮)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突破2亿,到2025年这个数字将突破3亿,“如何养老”是每一个中国人现在或未来都要担心和思考的问题。

  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方式已经成为了关注焦点。昨天,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通过以房养老有望解决养老资金难题。

    什么是“以房养老”?

  所谓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是以房养老,老人把已经付清贷款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通过数据统计和精算,综合考虑房主的年龄、预期寿命、房产若干年后的价值等因素,定期发给房主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房主去世后,房产出售用于归还贷款,其升值部分归金融机构所有。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孟晓苏认为,这种发源于美国上世纪80年代的养老模式我们可以借鉴。

  孟晓苏:中国老龄群体实际上是有房产的相对贫困的群体,对他们相对低下的退休金来说,房产就是一个固定的量,把这个房产盘活,供老人在退休以后养老之用。

  其实,以房养老这个模式在咱们国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南京、上海、北京等地的个别金融机构曾经自发的尝试过,南京的一些老年公寓要求,凡在当地有60平米以上的产权房,超过60岁以上的孤残老人可以把房产抵押给养老机构,自己免费入住老年公寓,老人去世以后房屋的产权归养老机构。

  上海也曾推出了针对老年人的房产转让,65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卖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再由中心返租给老人,老人可以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的给付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6807262

编辑:刘明霄

央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