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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监护儿童意外频发 专家:孩子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

2013-07-01 17:37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在美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针对不同情形的家庭监护人,有着不同的监护权干涉机制。对低危险家庭,要通知父母参加培训和服务项目;中等危险家庭,则需要自愿接受服务;而最为严重的情况下,对于高危家庭,则通过直接采取措施,强制服务,必要时更要将儿童带离家庭,送往一个安全处所,直至提起诉讼。可见,对于监护权,可以有严格的监管。

  而在国内,其实也有很好的范例。河南郑州中原区检察院就联合民政、教育等七家单位,对刑事诉讼中失去有效监护的孩子及时救助,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悲剧的发生。今年5岁的女童灵灵,母亲因涉嫌犯罪被捕,身边没有亲人,母亲的同居男友对于照顾灵灵心存顾虑。郑州中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科长孙永洁告诉记者,对灵灵的救助和对她母亲犯罪的审查同步进行。

  根据检察院与区综治、民政、教育等七家单位在今年1月31日共同推出的《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灵灵被有关部门指定监护人,送入全托幼儿园,检察机关全程监督,5岁的灵灵得到了良好、安全的照顾。

  孙永洁:不管是自侦部门还是刑检部门,在办理案件的时候都会问到犯罪嫌疑人有没有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有没有失管的风险,这在笔录中都要体现出来,如果有这种情况,而且是在本辖区的,我们要从公安机关调取他的户籍证明,要和社区的人员见面,要和未成年人的家属见面。

  中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孟凡告诉记者,截止目前,郑州市中原区已经有34名象灵灵这样在刑事诉讼发现的 “失管、失学、失业”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蒙凡:也有孩子因父母入狱,他的生活、学业没有人照管,没有着落,不能出现一起案件才救助一起,如果能早一点主动开展救助,这些孩子也许就不会犯罪,悲剧就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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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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