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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为急症老人做“家属未签字的手术” 各国术前签字规定一览

2018-01-08 12:3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家属不签字,医生可以做手术吗?在医患关系复杂的今天,医生面对这个问题通常会犯难——不手术,不违法,却会违背自己的良心;手术,有可能不违法,但是可能会惹上官司。然而1月4日下午,一位江苏南京鼓楼医院的医生,在面临这个难题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立即手术”。

  1月4日下午2点35分,南京初雪,63岁的刘老先生独自去鼓楼医院就医,不想在医院门口的雪地里摔了一跤,不省人事。碰巧鼓楼医院内科主治医生王轶下夜班路过,第一时间伸出援手。但是几轮心脏按压后,老人都没有反应,情况危急。2点45分,接到呼叫的急诊医护人员赶到,推着平板车飞奔回医院对老人展开抢救。

  经过十几分钟的急救,老人恢复自主心跳,但排查心电图提示老人心肌梗死,心脏科医生建议立即进行导管手术治疗,该手术需要病患本人或家属签字才可以进行。医护人员通过老人的手机联系上了老先生的家属,但是他们表示还要一个多小时才能赶到。

  如果等家属来了再做手术,随着脑损伤的发生,老人以后可能会成为植物人。正当急诊室医护人员束手无策时,急诊科主任王军说:“所有责任我来担,你们去救吧。”到下午4点多,由于下着大雪,病人的老伴及女儿赶到医院时,老人的手术已经接近尾声,很成功。

  刘老先生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遇见了把对病人的责任放在首位的医生。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大夫碰到这样的情况,未必有王军主任的勇气。那么其他国家手术前是否必须要求家属签字?不签字手术,医生是否会受到处罚?遇到紧急情况又会如何处理呢?

  美国:病人无自主意识时 手术决定权掌握在医生手中

  美国十分重视患者本人“知情同意权的主体地位”,在病人清醒的情况下,采用何种治疗方案由病人自己作出选择;假如病人出现危急状况,无自主意识,手术的决定权在医生而不在家属或其他亲友。

  据华尔街多媒体记者赵冰晶介绍,美国在手术之前强调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主体地位。具体到医疗实践当中,美国的医护人员会在第一时间将诊断情况和治疗方案通知患者本人,由患者自己决定如何治疗以及何时告诉家人。在美国,手术之前是不需要签字的,但是医疗机构有告知义务。术前医生会简明扼要地对病情进行解释,并要求患者重复这些解释。遇到紧急救治的情况,譬如患者难产、大出血、休克、神智不清时,病人的手术决定权掌握在医生手中,而不是家属或其他人。通常医生会马上会诊,由三个以上主治医生商讨确定患者是否需要进行手术。医生作出判断之后,只需要把病人的病情和急救措施告诉其家属即可。

  俄罗斯:紧急情况下可直接由主治医生决定是否进行手术

  《全球华语广播网》俄罗斯观察员张舜衡介绍,俄罗斯的医生在做手术前,最理想的条件是获得患者的亲笔签名,其次是家属或者第三方责任人签名,在危急情况下甚至可以不用签名,主治医生即可决定是否立即手术。

  根据《俄罗斯基本医疗准则联邦法》,任何医疗干预都不能在病人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按照规定,手术前医生应向患者解释可能产生的所有后果,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反之,病人应该告诉医生自身的身体特征,比如存在的慢性和其他疾病、对药物和麻醉剂的过敏反应。病人在同意做手术后,需要签一份“自愿知情同意书”。医生必须在患者在场的情况下签署文件。一旦手术不成功或者随后的法律程序中发现患者隐藏信息,医生和医疗机构将不用对其行为负责。

  对于法院判定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15岁以下的患者,在疾病影响下无法认识到自我行为的患者,需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在无法确定患者是否有亲属的紧急情况下,病人无法对自己的病情作出决定时,是否进行手术完全可以由医生会诊的结果决定,或者直接由主治医生决定。

  澳大利亚:医生对手术签字十分看重 会遵照病人意愿决定手术与否

  《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说,澳大利亚在手术前,也是需要签字的。如果在亲属和好友都没有办法及时联系上且病人无意识的情况下,在两名主治医生的联合确认下,医生签字即可进行手术,这是合法、合规的。

  如果在手术之前,病人是清醒的,则病人自行签字;如果手术前,病人无意识,则由亲属或好友来签字决定是否手术;如果亲属和好友都没有办法及时联系上,且病人无意识,那么在两名主治医生的联合确认下,医生签字,进行手术。澳大利亚医生对于手术签字看得非常重要,签字时一定要给病患或者负责签字的人解释清楚可能遇到的潜在危险,因为有签字优先序列排在那里,医院总能够找到相关的签字人,哪怕最终都联系不上,也能够由主治医生根据当时的情形来决定是否签字做手术。但是,如果病人在失去意识之前,已经签署了不急救协议,或者因为某些原因,比如宗教的关系病人不接受输血,医院也会遵照病人的意愿,不进行急救开刀。

编辑: 张潇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