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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公款大吃大喝 关键要加强监管

中广网    20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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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浙江)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赵林中最近在北京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遏制过度应酬、公款吃喝的建议》。人大代表建议设“挥霍浪费罪”遏制公款吃喝应酬 】

    中广网北京11月23日消息 人大代表建议设“挥霍浪费罪”遏制公款吃喝。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曹景行作如下点评。

    曹景行:实际上,浙江舟山已经判过一个案件——把公款大吃大喝作为刑事案来定罪。现在人大代表正式提出这样的决议,也表明大吃大喝已经到了非解决不了的地步。当然,把挥霍公款大吃大喝定作刑事罪会有警戒作用,但是能否从根本上解决仍然存在疑问。因为公款大吃大喝成为罪刑,那么也有人可能让别人,比如企业家来承担这些大吃大喝的费用来规避法律。另一方面,大吃大喝的挥霍公款作为刑事处分,其他挥霍公款的行为也都应该作为刑事,这样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复杂。

    所以,按照国际经验比较简单的做法是,只要超过规定的任何挥霍公款的行为,或者有任何超过规定的受益利益的行为就立即下台,而不必马上就上升到刑事。只要在这方面的监管加强了,同样可以对公款大吃大喝收到警戒之效。

责编:向昌明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