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5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民政部日前发布落实《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其中,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同时强调,冷静期制度不适用于诉讼离婚。2020-12-5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作出了一系列调整,其中,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销申请;期满后三十日内不申请离婚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主要是为那些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的人增加一个门槛。

  针对公众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问题,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回应:《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杨宗涛: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