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0日消息(记者傅闻捷 韩晓余)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昨天(19日)发布,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青浦区、江苏苏州吴江区、浙江嘉兴嘉善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将率先探索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等。2019-11-20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总体方案》明确,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是打造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主任马春雷表示,示范区要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

  马春雷:要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走出一条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

  根据《总体方案》,示范区将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不搞集中连片式开发,打造“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集约型”的空间格局。

  马春雷:示范区将重点围绕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项目管理、要素流动、财税分享、公共服务政策和公共信用等八个方面率先开展一体化制度创新,示范引领全国区域协调发展。

  目前,示范区执委会已经确定示范区近期30多项重点工作。《总体方案》提出,到2035年,示范区形成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全面建设成为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