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3日消息(记者孙莹 侯艳)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昨天(2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增加“树立优良家风”等内容引发关注。2019-10-23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采纳常委委员、专家学者提出的意见,“树立优良家风”写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增加一款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后面一款也作了完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草案中涉及到婚姻家庭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有20多个条文,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建议在“一般规定”中进行原则性规定。

  为了更好地维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草案将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实到收养工作中。草案对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暂不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