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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新规:网站收集信息应经监护人同意

2019-08-25 07:1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25日消息(记者郭淼)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发布新规明确,10月1日起,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披露14岁以下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2019-8-25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当中明确,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网络运营者使用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目的、范围。因业务需求,确需超出约定的目的、范围使用的,应当再次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规定》还要求,网络运营者对其工作人员应当以最小授权为原则,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控制儿童个人信息知悉范围。在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看来,这些规定说明我国对未成年人、儿童的个人信息保护更加明确,对运营商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岳屾山:我们有了相应的规定,有了明确的细则,接下来的话就一定要抓好这些网络运营商的落实工作,对于违反的一定要进行严格的处理。

编辑: 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