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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升级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2019-08-23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23日消息(记者侯艳 马喆)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昨天(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就遗体捐献、隐私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进一步作出规定。2019-08-23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介绍,草案对人格权的概念予以界定,增加规定。
  沈春耀: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草案二审稿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生前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作了规定。有的常委委员、地方、部门和专家学者提出,死后遗体捐献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予以鼓励。草案三审稿吸收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内容,增加规定。
  沈春耀: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共同决定捐献。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完善隐私权保护规定。将隐私的定义修改为“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秘密空间、秘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针对在宾馆房间私装摄像头进行偷拍、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草案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沈春耀:增加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搜查、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草案完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将自然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的范围。除了对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外,草案还对加工、传输、提供、公开个人信息等行为进行规范。
编辑: 郭书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