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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中国明确四种考虑因素

2019-06-02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2日消息(记者张明浩)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针对近期一些外国实体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采取封锁、断供和其他歧视性措施的行为,我国宣布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具体措施将于近期公布。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局长支陆逊昨天(1日)介绍,中国政府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时,会综合考虑四方面因素。2019-06-02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支陆逊:一是该实体是否存在针对中国实体实施封锁、断供或其他歧视性措施的行为;二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基于非商业目的,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三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中国企业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四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

  支陆逊介绍,中方将依据《对外贸易法》《反垄断法》《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列入清单的实体采取任何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措施。社会各方在与列入《清单》的外国实体进行交易和交往时,要提高警惕,防范不可靠风险。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王贺军同时强调,将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会有一个调查程序。未来,根据相关标准,清单内企业也会进行相应调整。

  王贺军:如果有很多的公司采取这样行为,我们会出一批清单,针对个别的公司我们会出个别的清单。同时我们将来的规定会有一些调查程序,我们要给利益关系方相关的申辩权,我们要进行必要的调查。

编辑: 郭书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