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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落实中央产权保护制度决策部署 营造清朗创新创业法治环境

2018-01-22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22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有恒产者有恒心,现代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为落实中央要求,近年来,政法机关落实产权保护制度,依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给企业家创新创业、安心安业吃上“定心丸”。 2018-1-22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产权能否得到有效保护,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财产财富安全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依法保护产权工作高度重视。不仅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等多份文件,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强调: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

  加强产权保护,根本之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级政法机关为此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针对一些地方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情况,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执法监督办公室副主任郎俊义说,规定明确强调公安机关不得在案件终结前处理财物,就是避免对当事人财产权的损害。

  郎俊义: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并注意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企业家犯罪报告显示,民企企业家犯罪近三成涉及融资类犯罪。最高检、最高法近期先后下发通知,再次强调要坚持罪行法定,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分析:“对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通知》要求不得以违法犯罪处理。对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等为目标,在企业发展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只要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失职渎职等情形,要予以容错。”

  与此同时,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工作同时展开,2017年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将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表示:“最高法决定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原审被告人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等案件进行再审,这是贯彻中央产权保护意见的重大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加强产权保护,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保护,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

  为此,各地政法机关也在努力积极探索,上海高院提出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33项工作任务;浙江省检察院集中开展服务非公经济课题研究;福建泉州检察院在全市设立30个针对企业检察室入驻服务。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分析,这些举措,将有力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陈卫东:牢固树立对涉案财物处置依法依规法治理念,有助于遏制侵权的现象,也更有利于保护涉案人的财产权利。

  “有恒产者有恒心”被写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而司法机关的一系列行动,正是有力回应。

编辑: 申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