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人社部要求各地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工伤保险待遇

2017-08-20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20日消息(记者马闯)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强调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2017-8-20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作为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政策依据,《意见》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平均工资与生活费用发生变化,应适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意见》强调,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综合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等因素,兼顾不同地区待遇差别,按照基金省级统筹要求,适度、稳步提升,实现待遇平衡。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意见》为各地制定政策提供了依据,能有效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褚福灵:伤残津贴主要对一级到四级的工伤人员发放,再就是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对这些待遇如何发放,之前不是很规范,主要是各地来指定,出台这个意见,有利于规范待遇及时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工伤(津贴)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还重点对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及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的调整作出规范。比如,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省(区、市)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的40%。《意见》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部署。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推出新闻热线4008000088,拨打热线电话即可将您手中的新闻线索第一时间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
编辑: 巩盼东
关键词: 人社部;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