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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取消或停征

2017-03-24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2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通知,自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房屋转让手续费、婚姻登记费等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2017-03-24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并于4月30日前,将清理规范情况报送财政部。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征收范围、征收标准或另行加收任何费用;对须取消、停征或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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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吴海波
关键词: 婚姻登记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