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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规定男生向女生求爱超过3次 或构成轻犯罪
2013-04-18 13:07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中广网北京4月18日消息(记者南黎明)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韩国警察厅日前宣布:如果男生向女生求爱超过3次,将可构成轻犯罪。
韩国警察厅于本月11日通过警察厅公示博客,公告国民说,如果三次以上要求见面或者是与异性交往的则可以作为侵犯罪的对象加以制裁。
韩国警察厅之所以出台这一规定,是由于近年来异性变态追踪的事件不断发生,甚至还出现过因为被对方拒绝而对对方的人身安全和生命造成威胁的刑事事件,主要的现象就是表现在用手机短信或者是打电话不断的威胁对方,或者随时出现在对方的面前对对方造成一种恐惧感。
在这种情况下,女性要求人身安全保护的呼声越来越大,事实上这个规定作为法律条款已经在上个月的22日就开始实行了。按照这个法律条款的规定,在对方已经明确的表达拒绝之意之后,依然不舍不弃的三次以上提出要求见面,或者是要求异性之间交往这种无理要求则可以被看作是变态的跟踪行为。即使不足三次,如果追求对方的方式和方法,让对方感到恐惧不安,如果已经被报警依然还是跟踪骚扰,也可以视为同样的犯罪。
警方强调说这些必须是以一方已经明确了拒绝之意为前提,如果没有明确拒绝,那么即使是对方跟踪或者求爱都不算是犯法。
新法律条款一出来就引起很大的反响,赞成和反对的意见众说不一,反对人认为在民主主义的国家里把求爱这种浪漫而美丽的事情用一个数字来限制实属荒唐。
很多男性网民自嘲说,看来以后追求女孩子的时候,表达感情要数着次数来追了。韩国俗话说,世界上没有砍10次都不倒的大树,就是说,只要坚持不懈,就能获得一个人的心。看来以后砍三次之后再不砍就要放弃了。很多女孩子也认为三次太少了,三次怎么能够了解一个人的真心。
表示赞成的人则认为,三次还是比较合理的。在侵犯罪泛滥的时代,这种确切详细的法律条款非常的需要。
对于人们的各种意见,警察厅解释说,不是说任何人表达三次以上都会被惩罚,被惩罚的前提条件是被追求的一方对对方要提出法律上的起诉才会有效的。
新法律的出台也反映了近年来韩国社会男女情感建立的一种新的时髦,人们对感情这种事情是越来越酷了,以前那种坚持不舍的追求搞不好被看作是一种骚扰。事实上,现在韩国男人已经是越来越不肯拉下自尊去追求女性,一旦被拒绝马上就会有放弃的男生也是大有人在,人们已经不太习惯像以前那种马拉松的追求和被追求的方式了。大男大女是越来越大的韩国,人们越来越认可,感情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了东西的说法,人们都在喊孤独,希望这些新的法律不会让这些大男大女更加孤独了。
编辑:李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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