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6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6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意见》指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明确责任分工,依法规范开展侦查活动和检察监督工作。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说:“在充分尊重侦查规律、监督需要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提供保障。”

《意见》分别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了14项具体任务。苗生明介绍:“明确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可以商请人民检察院派员通过审查证据材料等方式,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必要时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联合挂牌督办。”

检察机关2020年4月上线运行了侦查监督平台,在全面梳理各类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设置446个侦查违法违规监督项目。苗生明表示:“规范检察机关监督行为、完善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实效。以信息化、智能化、制度化防止不应当监督而监督、应当监督而未监督、不当升格或者降格监督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