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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2018-06-08 20:0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8日消息(记者孙莹)今天(8日),司法部发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6月20日至7月4日客观题考试报名,9月22日考试,9月27日到30日主观题考试报名,10月20日考试。报名条件、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均有变化。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介绍,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调整完善了报名条件,除了适当提高了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要求,“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外,为推进法律职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了对严重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赵大程表示,考试将综合检验考生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主、客观题在命题上都会更加突出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

  考试方式做了一系列改革,一是“2+1”考试模式,客观题两张试卷,主观题1张试卷。客观题试卷分值各150分,各100道试题,有单选、多选、和不定性选择题,时长180分钟。主观题分值180分,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时长240分钟,考场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

  赵大程表示,从今年开始,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通过客观题考试后再参加主观题考试。增加客观题考试成绩有效时长,考生当年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继续在艰苦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实行与内地有一定差别的考试政策;继续允许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考;将2019年全日制专升本应届本科毕业生、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纳入这一政策适用范围。

编辑: 倪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