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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场价值相契合 未来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或将提高

2016-04-22 18:2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22日消息(记者刘会民)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由中央政法委宣教室、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同举办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22日在北京召开。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出席会议时指出,要重塑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价值理念,完善适应知识产权这一特殊财产权的性质和特点、符合市场规律和满足权利保护要求的损害赔偿计算机制和证据认定采信规则,使损害赔偿数额与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相契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裁判的教育、惩罚、威慑和补偿功能。希望知识产权法院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举措、新机制、新办法,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院在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上的双重作用。

  姜伟强调,传统资源的司法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新领域,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目标,需要我们以新的理念和思路,创新知识产权制度,加强对我国传统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在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效保护中华民族传统资源方面取得新共识、新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双轨制模式,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和衔接,进一步发挥民事审判在保护知识产权的主渠道作用。要积极推动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的修改完善,以修改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契机,参照商标法的规定,增加惩罚性赔偿制度。要关注创新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关键技术领域科技创新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态势分析,做好前瞻布局应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自2014年11月开始,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截至2016年3月31日,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案件19502件,审理判决了一批有国际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和按照新的司法体制运行方面也取得显著进展。

  本次会议围绕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社会高度关注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司法定价问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知识产权法院建设”“中华民族传统资源保护与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等三个专题展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在会上致辞。北京、上海、广州三家知识产权法院负责人,全国知识产权法律理论和实务领域的专家、学者60余人参加研讨会。

  

编辑: 高梦蝶
关键词: 司法;改革;知识产权;高级法院